负责人:杨红刚
办公电话:0631-7580217
事业单位职责:
(一)承担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
(二)承担国内婚姻登记的受理、发证工作。
(三)承担婚姻登记证的补发工作。
(四)承担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
(五)承担婚姻登记法治服务工作,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六)承担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七)承担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倡导文明婚俗。
(六)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