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张军杰;
办公电话:0631-7341048
机构职责:司法所
1、指导管理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2、参与调解疑难、重大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
5、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6、对因缓刑、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假释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管理工作和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9、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