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王秀梅
办公电话:0631-7341042
机构职能:安监办。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承办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情况。
3、组织开展辖区内工商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和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6、负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令整改。
7、负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8、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的执法检查、复查及立案查处工作。
9、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对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查处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11、依法组织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