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张凌飞
办公电话:0631-7563554
机构职责: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与全市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心理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的拟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精神卫生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市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执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