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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在线回答问题

问:能不能请张局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市司法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答:好的。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并将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事关基层法律服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

访谈时间:2023年7月25日

主题嘉宾:党组书记、局长 张超帅 副局长 林慧玲

访谈内容

市司法局在线回答问题

问:能不能请张局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市司法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答:好的。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并将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事关基层法律服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

在市级层面,按照省委系统集成改革、综合改革部署,整合矛盾化解、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司法鉴定以及公证、社矫等多项职能,打造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面积3200平方米,包括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群众权益保障、民生诉求联动指挥、诉前调解、心理服务等多个功能区,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

在镇级层面,我们以司法所为依托,建设22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且为每个工作站配备了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主要是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我们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组成,以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为重点,持续为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并且,为了更好满足企业的法律需求,我们还设立了企业法律服务站,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优势作用,在项目推进、惠企政策推送、法律事务审查、劳资纠纷化解等方面提供“全业务”覆盖式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人才合法权益,体现法律服务最大效能。目前,共为500多名企业员工提供了法律咨询。

在村级层面,在829个村(居)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并且与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相结合,安排固定律师担当村(居)法律顾问,为村里事务及村民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是离群众最近的公共法律平台,在基层法治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提升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规范化,为村民提供“贴身式”的法律服务。

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模式、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获评了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多举措并施,不断强化各项工作机制,持续抓好提高涉企合同审查质效,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行为,不断加强行政执法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问:近年来,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请张局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市司法局在助力企业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合力指导规范企业经营。组织市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6个执法部门与5家企业开展“规范执法·助企发展”下午茶活动,通过面对面、畅聊式的方式,倾听企业的意见建议,解答企业的政策疑惑,共提出相关执法领域合规经营建议24条,帮助企业防范行政处罚风险。每月初对各部门涉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检查计划进行调度,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各部门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为企业生产经营提高健康有序的生产环境。

二是法治体检解决痛点难点。以企业发展的法律痛点、难点为切入点,组织律师团队深入6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进行“送诊式”法律咨询,对惠企政策、企业经营管理、劳动用工、合同履行、企业职工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体检”,解答法律问题50余个。

三是建章立制优化行政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政策,贯彻落实“首违不罚”“首违轻罚”机制,组织我市 23 个执法部门认领发布省级“不罚””“轻罚”事项清单 346 项、认领发布威海市级新增“不罚“轻罚”事项清单 114 项,涵盖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海洋发展等多个重点行业领域。2023年以来我市相关部门适用省市“不罚”“轻罚”清单办理不罚、轻罚案件163件,进一步激发企业生产经营活力。

 

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已施行三年,请问林局长简单介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区矫正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于依法正确执行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部门按照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破解难题重创新、精准发力求实效、统筹推进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体制机制建设有突破,荣成市级和22个镇街全部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建立完善委员会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二是教育管理工作有创新,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开展个别化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三是基础保障建设有提升,积极争创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推进与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对接。

 

问:我们知道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在执行严格制度的同时也要充分保障其人权,请问林局长,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可以请假外出吗?

答: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批准;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具体到我省,社区矫正对象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外出:

(一)结婚、离婚、考试、本人或配偶生育;

(二)近亲属婚嫁、重病、亡故等,确需本人外出处理的;

(三)春节、清明期间需离开执行地探亲、祭祖的;

(四)涉本人的仲裁、登记、许可、调解、复议等,确需本人参加的。

(五)参加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投资谈判、签订合同等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活动;

(六)参加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仲裁、登记、许可、调解、复议等活动;

(七)因工作需要参加重要培训、重要会议等活动;

(八)其他工作重要事务。

 

问:近年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不错成绩,听说近日市司法局创新了物业领域纠纷化解工作,请林局长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工作情况。

答:近日,市司法局结合社区发展需要及物业纠纷实际,以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及“一站式”化解为切入点,联合市法院、住建局、崖头街道,创新开展“物业纠纷 调解先行”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我市物业纠纷预防化解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强化调解理念。组织市法院、住建局、崖头街道及社区代表、物业公司代表、调解员代表召开“物业纠纷 调解先行”工作研讨会,会上讨论通过了《关于建立我市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倡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作用,把人民调解作为处理物业纠纷的首选方式,深化预防为主、调防结合、案结事了的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将物业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工作目标。

二是整合调解力量。为进一步优化物业纠纷调解队伍,今年3月市,指导市住建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崖头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择优选聘原住建局退休干部、信访退休干部、社区退休干部分别进驻市、镇两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群众主动申请及法院诉前分流的物业纠纷调解案件。并建立由5名部门业务骨干、5名物业领域专家、5名优秀业主委员会委员、10名法律工作者组成的物业纠纷调解专家团,由市调解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为化解物业纠纷提供专业知识支撑和法律政策支持。

三是组建调解网格。建立市、镇、村三级物业纠纷调解网格。市级负责重大、疑难物业纠纷的调处协调及法院诉前分流案件的调处工作,对不适宜调解及调解不成的案件引导当事人直接转至法院诉讼程序。镇级负责本辖区当事人直接申请的、民心网转办的及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报的物业纠纷。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以及物业纠纷信息排查、简易物业纠纷的调解、重大纠纷的上报工作。

目前,我市共受理物业纠纷申请220件,政府热线转办182件,法院诉前调解分流30件,成功化解380件,“物业纠纷 调解先行”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问: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这项工作的实施也让老百姓不出村居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请问张主任近期我们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是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市共有村居法律顾问104名,已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广大群众对法律顾问的知晓率仍然不高,所以,我们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放在扩大法律顾问知晓率。我们将通过多种措施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知晓率。

一是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信息全部公示公开,方便群众寻求服务和监督工作效果。协调各村居委会按要求设置法律顾问办公区,有法律顾问桌签,有法律顾问工作“明白纸”、便民服务卡、宣传册等。

二是法律顾问到村居坐班时,协调各村居提前或当天通过村广播等方式告知群众,便于有法律咨询需求的群众到场咨询。

三是组织法律顾问定期到村(社区)围绕继承、物业、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开展法治讲座,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四是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微信工作群,尤其是村(社区)交流服务工作群将村(社区)班子、群众和法律顾问连接,突破地域、时间限制,方便线上交流。由此搭建司法行政部门与法律顾问的“桥梁”、法律顾问与群众之间的“纽带”,构建了互联互动的法律服务新模式。

 

问: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对于经济困难群体可申请法律援助,请问张主任法律援助具体是指什么以及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答: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如果想申请法律援助,需满足一下条件:

1.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

2.有事实和证据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3.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问:群众参与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请问张主任群众该如何参与到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

答:根据《荣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起草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应当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将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起草说明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起草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规定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意见”。第十八条“有关意见的采纳情况可以通过政府或者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因此,群众可多关注门户网站、公众号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提宝贵意见,不断提高我市规范性文件质量。

 

问:群众要想参与到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定,除了关心我市发展情况外,也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请张主任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市司法局在提升群众法律素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市司法局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线下,我们实行普法+志愿模式,统筹运用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村居大讲堂等平台,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开展普法进乡村法律知识宣讲。线上,建设法治融屏,开设《法治进万家》电视栏目,开通“法治荣成”“阿坤有说法”微信公众号和“荣律师说法”视频号,积极发挥新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充分满足群众线上线下学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