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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气象_水文_测绘_地震
    • 发文机关:荣成市人民政府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
    • 成文日期:2023-05-30
    • 公开发布日期:2023-05-30
    • 发文字号:荣政发〔2023〕11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人民政府

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荣政发〔2023〕11号


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13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威政发〔2022〕2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威海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突出荣成特色,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深蓝、零碳、精致、幸福”现代化新荣成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市自动气象观测站覆盖所有镇街,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准确率达到90%,气象预警信息实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覆盖,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夯实,气象综合实力保持省内先进水平。到2035年,全面建成满足需求、特色鲜明、人民满意、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有活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和综合实力走在威海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1.建设精密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统筹优化和健全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形成点线面结合、布局科学的现代综合气象观测网。科学加密建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完善农业、海洋、生态、交通、能源、旅游、林业等专业气象观测网。逐步提高气象探测装备计量检定能力,健全智能化综合气象装备保障和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市气象局牵头,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等部门和各镇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和各镇街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智能数字预报业务体系和产品体系,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部地区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强化短时临近监测预报预警,提高中小尺度灾害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市气象局负责)

3.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充分依托数字政府系统建设资源,夯实气象服务基础支撑,借助大数据资源,围绕现代农业、生态保护、城乡建设等发展需求,大力发展智慧气象服务,不断丰富服务产品。推动气象预报预警融入应急广播体系,实现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强化海上大风预报服务能力,逐步提升海上分区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文化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大数据中心、石岛海事处、成山头海事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气象信息支撑。充分利用气象云和政务云信息化设施,推进气象深度融入“数字荣成”建设,探索气象数字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方式和运行机制。强化气象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能力。迭代升级气象主干通讯网,提升网络带宽和质量,提升气象数据传输效率。(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海洋发展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水文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5.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 则,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

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整合优化资源,推进融合发展,实现“一专多能”。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落实极端天气约束性停工、停课、停业、停运等防灾避险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开展面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直通式报告,强化直达基层责任人的红色预警信号“叫应”机制。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时效和质量。(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和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融媒体中心、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石岛海事处、成山头海事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城市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加强灾害性天气精准预报和提前预警。开展分灾种、分区域、智能化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分部门管理、上下贯通、区域协同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播的“绿色通道”。开展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工作。(市气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海洋发展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强化气象科普供给能力,加强气象科普宣传,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应急管理局、石岛海事处、成山头海事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提高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云水资源开发,开展常态化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优化火箭地面作业站点布局,推动火箭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安全高效的作业技术和新型作业装备,完成全部火箭发射架自动化更新改造,逐步实现远程智能控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气象服务荣成高质量发展能力

9.实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行动。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提升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和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提升乡村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服务。发展“农业气象+保险”服务,开展粮食、果业、水产业等领域气象保险指数服务。优化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气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实现基于位置的精细化、定制化、直通式农业气象信息服务。(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银保监分局荣成监管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海洋强市”气象保障行动。以海上生产需求为牵引,实施更加精细化的海上分区预报,提升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立现代海洋气象服务体系,打造港口、海上安全、海上交通、海洋牧场、海洋生态、海上重大活动、突发事件保障等海洋气象服务特色领域,保障向海发展、陆海统筹。(市气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海洋发展局、石岛海事处、成山头海事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实施“智慧城市”气象保障行动。强化城区防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科学加密布设气象探测设备,提高城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抵御各类气象灾害能力。推进数字气象融入“城市大脑”,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能源保供和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建立健全面向社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和应急联动机制。(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大数据中心、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生态旅游气象保障行动。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做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健全高效、畅通的重污染天气数据共享、预测会商、信息发布机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报预警信息服务。提升森林防灭火、突发环境事件等生态安全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强化旅游出行安全气象服务供给,推进重点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业务,针对全域旅游品牌开展基于气象影响预报的旅游线路规划及旅游行程个性化定制服务。(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海洋发展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建立多部门协同的交通气象业务服务机制和标准体系,重点开展区域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陆海联运等精细化气象服务,保障交通安全。提升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和调配储运气象服务水平,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为重大工程、重大活动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智慧气象服务。落实相关制度政策,促进和规范气象产业有序发展,激发气象市场主体活力。(市气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海洋发展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石岛海事处、成山头海事处、银保监分局荣成监管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气象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能力

14.完善气象科技创新机制。聚焦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推进气象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交通等行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协调发展,以气象业务现代化急需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为导向,鼓励在防灾减灾、农业、生态、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实施科研攻关,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报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教育和体育局、科学技术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文化和旅游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气象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和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创新创造的激励机制。在科研立项、教育培训、评选表彰中,对气象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支持。健全气象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制度,完善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气象人才培养。加大高层次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积极参与市、县人才交流计划。鼓励支持气象人才申报省、市级高层次人才项目(计划)。深入落实省市气象创新人才计划,依托科技创新团队、气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培养高素质气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气象人才队伍。(市气象局牵头,市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单位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要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以及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和各类市场主体传播气象预报等行为,有效保护气象数据安全。加强防雷、升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和行业监管。搭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气象标准体系,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市气象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财政保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气象部门经费保障范围的有关规定,加大气象事业财政支持力度,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经常性业务项目建设和维持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气象高质量发展。加强气象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荣成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