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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镇街试点领域政务公开目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索引号:11371082004218381X/2023-03361
    • 发布单位:荣成市人和镇
    • 内容分类: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成文日期:2023-05-2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人和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0:29 来源:荣成市人和镇 浏览次数: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征地前期准备

拟征收土地告知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人和镇人民政府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