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崂山街道驻地沿街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人居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街道办事处城建办是沿街市容卫生“门前五包”责任制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城镇市容卫生“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执行,各单位、商户负责各自的“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实施工作。
第二条 街道驻地沿街各村居、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住户(以下统称“门前五包”责任人)在责任地段内,必须承担下列责任:
(一)包卫生清洁。责任人负责将经营或生活产生的垃圾投入在环卫部门放置的垃圾桶内,禁止占用人行道或绿化带堆放垃圾;每日对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污水污物等;制止乱泼乱倒、乱扔乱堆及随地吐痰等破坏环境卫生行为,发现及时向城管部门或各相关村居举报。
(二)包门面整洁。责任人负责清除责任区内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的乱张贴、乱牵挂、乱喷涂、乱写画等现象,做到责任区内无违章搭建构筑物、杂物、遮阳篷等,不擅自挖掘人行道,不乱停车辆,不违规占道经营(含占道娱乐、占道堆放物品)等有碍市容的行为,发现及时向城管部门或各相关村居举报。(举报电话:7691001)
(三)包美化绿化。责任人负责自身门前临街花台、花草树木的管护和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绿地干净整洁;禁止在责任区树木上乱拴、乱挂、乱钉、乱刻、乱画;禁止破坏绿化设施或占用、污染绿地、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发现及时向城管部门或各相关村居举报。
(四)包无店外经营。严禁店外摆放商品、货物及经营设施,保持秩序经营。
(五)包停车秩序。门前车辆在所划停车位内有序整齐停放,及时制止乱停乱放。
第三条 “门前五包”责任地段范围,纵向从责任人建筑物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界;沿街公共和公益设施,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和产权权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对责任地段内有随地吐痰、乱扔乱弃、乱停乱放、乱摆卖、乱堆杂物、乱搭乱盖、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等现象,不履行市容卫生“门前五包”责任或未达到目标的责任人,由城建办会同城管部门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由城管等部门按《荣成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荣成市崂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