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荣成市召开2023年第二期美德信用新闻发布会。
荣成市社会信用中心发布了《荣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3年版)》《荣成市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3年版)》,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荣成市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劳动用工领域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荣成市司法局、荣成市医疗保障局分别发布了住建领域、法律服务领域和医疗保障领域守信“红名单”,并回答记者提问。
荣成市社会信用中心发布了《荣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3年版)》《荣成市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3年版)》,并对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和失信惩戒措施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荣成市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劳动用工领域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信用行为分类,对信用承诺、信息采集及提报、信用等级评价、“红名单”管理、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及信用修复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
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5家建筑施工企业、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4家物业服务企业纳入住建领域守信“红名单”,上述已发布的11条“红名单”信息将提报市级信用管理系统给予信用加分,还将同步推送至市级联合奖惩系统,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据联合奖惩措施清单,落实守信激励措施。
荣成市司法局发布了法律服务领域守信“红名单”,将1家律师事务所、1家法律服务所以及10名法律工作者列为2022年度法律服务领域守信“红名单”。入选“红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将会给予市级信用加分激励。
荣成市医疗保障局根据《荣成市医疗保障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荣成市医疗保障行业信用评价评分标准》,将荣成市人民医院等13家定点医疗机构列为医疗保障领域守信“红名单”。这些入选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用评分均达到1050分以上,属于医疗保障领域诚信模范级别(AAA),被评为2022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守信“红名单”。
提问一:《荣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3年版)》共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多少类,都有哪些内容?
答:《荣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3年版)》共纳入公共信用信息12类,包括登记注册基本信息、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行政管理信息、职称和职业资格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有关合同履行信息、信用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信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信息、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和市场主体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有关机关根据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情况,对行贿人作出行政处罚和资格资质限制等处理,拟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的,应当征求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提问二:在荣成市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劳动用工领域,哪些情形被列为“红名单”?“红名单”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在荣成市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劳动用工领域,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将被列为“红名单”:
(一)用人单位模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开展工作,在各项执法检查中未被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被有效投诉或举报的;
(二)连续两年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
“红名单”用人单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免除年度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
(二)开展评优、评先、评劳模及公司上市、资质评定等活动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守法诚信情况时,予以优先推荐;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予以重点倾斜。
提问三 :企业被列入住建领域守信“红名单”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或待遇?
答:对列入住建领域守信“红名单”的责任主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实施下列激励措施:
(一)减少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频次;
(二)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容缺受理”和“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
(三)在参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财政性资金和政府优惠等政策时,给予优先考虑。
提问四:荣成市司法局在推进信用工作上有何措施?
答:根据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荣成市司法局先后完善了《荣成市律师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荣成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
管理办法明确了司法行政各领域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为全市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等建立了诚信档案,及时登记信用日常检查台账,定期更新信用管理系统中人员状态。在年度优秀工作者及党建先进个人评选中,信用达到A级以上的才有候选资格,并且优先考虑信用等级较高的人员。
提问五:对医保领域信用评价等级高的医保相对人将采取哪些守信激励措施?
答:对信用评价为AAA级的医保相对人,荣成市医疗保障局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一)降低抽查比例和监督检查频次;
(二)下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中,经“双随机、一公开”行动检查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不纳入当年检查对象名录库;
(三)在评优评奖等工作中采取重点推荐、业内表彰等激励措施;
(四)医保基金优先扶持;
(五)通过信用承诺,可享受容缺办理医保经办事项;
(六)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医保经办事项;
(七)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重点推介、宣传;
(八)荣成市医疗保障局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