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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482U/2023-06800
    • 发布单位:荣成市农业农村局
    • 内容分类:重要政策
    • 成文日期:2023-04-0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荣成市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7:31 来源:荣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按照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围绕春耕备耕等关键节点,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种权保 、农资质量、畜禽屠宰、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突出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制种基地、农资经营集散地、畜禽屠宰场等重点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和抽检频次,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打违法行为,严惩不法分子,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保障 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时间

2023年4月--2023年6月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领域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要重点查处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种子执法要重点查处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白皮袋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非法制售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农药执法要重点查处违法添加禁限用和未登记成分、假冒伪劣、无证生产经营、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兽药执法要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非法添加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等违法行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执法要重点查处无证生产、制售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肥料执法要重点查处假冒和伪造登记证、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畜禽屠宰执法要重点查处私屠滥宰、注水注药、收购和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动植物检疫执法要重点查处违规调运、逃避检疫、骗取或伪造变造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等违法行为。农机要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其配件产品。

(二)突出重点环节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要以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为重点,强化对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的核查,加大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和生产企业即将上市农产品的执法抽检力度。生鲜乳质量安全执法要以收购运输环节为重点,强化对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和生鲜乳交接单的核查,加大生鲜乳违禁添加物的执法抽检力度。种子执法要以制种环节为重点,强化对品种权授权情况、委托繁制种合同、亲本来源的核查,加大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的执法抽检力度。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质量执法要以生产经营环节为重点,强化对制假黑窝点、网络违法销售假劣农资、农资下乡“忽悠团”、游商走村入户贩售假劣农资等环节的整治。畜禽屠宰执法要以定点屠宰环节为重点,加大“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执法抽检力度。动植物检疫执法要以动物及动物产品、种子跨区域调运环节为重点,强化对检疫证明和标志的核查。

(三)突出重点区域执法。将群众企业投诉举报较多、农业违法案件发生较多的区域作为执法重点区域,要特别加强重要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制种基地、农资经营集散地、城乡接合部和市县交界区域的执法,确保不留死角和隐患。

(四)强化重大案件查处。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完善电 话、邮箱、网站等渠道,对有明确违法线索或初步证据材料的举报投诉案件,立即核查、快速查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卸责。充分运用检查巡查和产品执法抽检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执法相结合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务分工

(一)农药、肥料、种子、植保领域农资打假由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三)兽药、饲料、私屠乱宰、动物检疫领域打假由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四)农机领域打假由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行动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和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确定时间进度。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全市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二)加强市场整顿,保障生产供应。要以农资生产企业、经营业户、流动商贩为重点对象,加大检查和清理整顿力度,对违法经营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强化互联网领域农资违法行为的追踪溯源和全链条打击;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农资产品,要及时撤销审批,停止生产经营权。要积极构建以农资连锁、配送、直销等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农资经营网络,尤其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鼓励支持农资企业、连锁经营店、农资合作社、农资电商等提供网络订购、上门配送、直销直供等服务,进一步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保障放心优质农资供应。

(三)加快诚信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效能。继续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工作制度机制,将农资领域诚信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主体目录,丰富信用信息,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增强诚信意识。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进社会共治。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宣传农资打假行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提高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要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于2023年6月底前、12月底前,将农资打假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报送至荣成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教科邮箱,对工作中出现的典型案例进行实时报送。

电  话:7560260

邮  箱:rcsnyncjfgkjk@wh.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