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达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执转破腾笼换鸟
基本案情
达迈公司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的民营企业,因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融资困难等问题,导致资金链断裂、开发项目停滞。2016年起,债权人先后向多家法院申请执行。2018年4月,债权人向青岛市市南法院与城阳法院申请将原执行案件移送青岛中院进行破产审查。青岛中院通过对申请人意见进行充分论证、识别、研判,认为达迈公司具有重整价值,依法裁定批准达迈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其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
该案是通过执行程序转为重整,并通过现金清偿与债转股清偿相结合的方式重整成功的房地产重整典型案件。该案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在“调结构、转方式”中对企业结构升级、重获经营能力的积极作用,达到了“腾笼换鸟”、资源盘活的整合效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与社会稳定,是法治化、市场化手段优化营商环境、全面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