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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482U/2023-01296
    • 发布单位:荣成市农业农村局
    • 内容分类: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成文日期:2023-03-0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2023年动物强制免疫补助申请指南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5:15 来源:荣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政策依据

《山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和《威海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3版)》

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

补贴范围:荣成市

补助标准

专业户及其以上规模养殖场

(一)补助范围

荣成市内自主完成当年度强制免疫计划的畜禽养殖场户。在全市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面推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基础上,自2023年起扩大到专业户,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除不供应规模养殖场外,原则上不再供应专业户。各畜种专业户标准参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确定(生猪出栏≥50头、羊出栏≥125只、奶牛存栏≥5头、肉牛出栏≥10头、蛋鸡/鸭/鹅存栏≥500羽、肉鸡/鸭/鹅出栏≥2000羽)。

(二)补助条件

1.专业户及其以上规模养殖场未领取、使用政府采购疫苗;

2.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国家批准的强制免疫疫苗,对所养畜禽完成各强制免疫病种(含亚型)的免疫,没有发生动物疫情;

3.履行建立免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申报产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报告等法定责任义务,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监督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如实、规范填报养殖场户基本情况、强制免疫疫苗购置和免疫接种等信息,并按规定时限完成备案、补助申请等。

(三)补助额度

补助期内,原则上种畜禽、饲养周期超过 1年的畜禽按存栏量予以补助,商品畜禽按出栏量予以补助,其中出栏量以检疫出证系统记载的申请期检疫数为准。饲养情况具体测算方法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补助金额实行限额管理。参照2022年政府招标采购疫苗价格和推荐免疫程序,畜禽单头(只)年度补助限额如下:

高致病性禽流感:种禽、蛋鸡等每羽不超过0.6元;商品肉鸭每羽不超过0.15元,其他商品肉禽每羽不超过0.09元。

口蹄疫:猪每头不超过1.6元;种牛、奶牛每头不超过4元,肉牛每头不超过2元;羊每只不超过1元。

小反刍兽疫:羊每只不超过0.4元。

专业户以下养殖户

(一)补助范围

专业户以下养殖户

(二)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根据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对猪瘟、新城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牛结节性皮肤病、狂犬病、炭疽、羊痘等疫病实施全面免疫。

(三)免疫动物种类和区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市所有鸡、鸭、鹅、鹌鹑等人工

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关养殖场户按照非免备案的有关要求到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后,可不实施免疫。

口蹄疫:对全市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A型口

蹄疫免疫;对全市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确需对猪实施A型口蹄疫免疫的养殖场户,向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 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后,可实施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市所有应免羊只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四)免疫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

申请程序

专业户及其以上规模养殖场

提前摸底统计。要广泛宣传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确保辖区内所有适用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按规定自主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开展免疫注射。每年1月底前,养殖场户应当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提交自购自免知情同意书,并明确是否申请当年度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

养殖场户注册登记。乡镇畜牧兽医机构要按照养殖场户意愿分门别类作好建档立卡,组织养殖场户及时通过山东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如实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实施强制免疫。自购自免的养殖场户自主向合法正规的疫苗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买强制免疫疫苗,按照当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免疫。完成强制免疫后,有条件的养殖场户要及时通过山东省智慧畜牧业务支撑服务系统录入免疫所使用的疫苗品种、数量,以及免疫畜禽的数量、免疫日期等信息。

补助经费申请。申请“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在当地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补助申请,提供疫苗购买凭证、免疫记录等证明材料,补助资金3万元以上的养殖场户还需提交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逾期未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给予补助。

对“先打后补”申请采取线上线下并行、村级动物防疫员协助办理等多种方式,以满足不同层次养殖场户的需求。

审核发放资金。乡镇负责对辖区内养殖场户“先打后补”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终审。审核完成后,汇总生成辖区内《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自购疫苗经费补助汇总表》,县级财政部门对“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审核后,及时将资金发放到位。

专业户以下养殖户

由荣成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发放。

咨询电话:0631-7572873。

受理单位:荣成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理时限:以年度为单位办理,具体时限按省畜牧兽医局红头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0631-7572873。

补助结果

专业户及其以上规模养殖场

按照《威海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3版)》文件测算资金金额进行补助。

专业户以下养殖户

按实际需要的疫苗数量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