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荣成市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试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决定《荣成市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试行)》等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登记号
施行日期
1
荣成市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试行)
荣科字〔2020〕34号
RCDR-2020-0060001
2020-07-18
荣成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