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嵌入民事和解打破破产僵局
——汶上县南旺供销合作社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关键词:宣告破产/民事和解/清算转和解
基本案情
南旺供销合作社建于1953年,隶属于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属于集体流通企业,主要从事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经营。经营期间连年亏损,债务规模急剧扩大,导致企业完全停止经营。汶上法院裁定宣告南旺供销合作社破产后,发现该合作社属于供销系统老字号企业,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和企业形象,具备破产和解的基础条件。经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协商,达成了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且已履行完毕。2022年8月19日,南旺供销合作社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方案报告。汶上法院于2022年8月24日作出民事裁定,认可南旺供销合作社与全体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撤销宣告破产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典型意义
该案系供销系统首例宣告破产后转和解的案件,也是破产清算转和解的一次有益尝试。该案在裁定宣告破产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处理自行达成协议,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裁定认可债权债务处理协议的同时,撤销宣告破产裁定并终结破产程序。该案因案施策,使民事和解制度贯穿破产审理全过程,打破了企业宣告破产后不能和解的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