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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2218206/2023-01256
    • 发布单位:荣成市科技局
    • 内容分类: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2023-03-0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3月02日 09:54 来源:荣成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经济开发区、威海海高园 (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有关规定及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条件

统筹2023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采取直接补助方式,重点支持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四类项目。具体支持方向和条件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较好的人才、平台等科研条件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地方政府、园区管委会等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实施主体。项目负责人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二)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且在申报时无在研中央引导资金项目。根据《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有2项以上(含2项)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三)企业牵头的项目经费总投入中应有2倍以上于引导资金的自筹资金,优先支持自筹经费投入比例高的项目。项目立项后实际资助额度低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申请单位自行筹集。

(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具体实施周期在项目立项时明确。

(五)项目实施应有利于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助推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项目绩效目标应突出科技成果转化数量、促进科技投融资金额、新增在孵企业、促进技术合同成交额、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人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次)、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服务(人次)、培训技术经纪人(人次)、开展创业辅导活动、科技特派员服务农户等指标。

(六)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推荐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区镇街等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本次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项目负责人用个人申报账号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后,找到“网上大厅-项目-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等内容,全部填写完毕后由单位管理账号审核提交。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17时。

(二)为减轻申报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联系方式

荣成市科技局资配科         7592175

联系人:梁军妮 袁京荣 唐在刚

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支持方向.docx

荣成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