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12月27日我局拟对海高园斥山北麓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01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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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荣成市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64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海高园斥山北麓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荣成市海高园斥山北麓李家河水库、志门水库、郭家水库及车脚河水库共四处小二水库及其上下游12.4公里河道以及周边12个方塘 | 威海海高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32399万元,对海高园斥山北麓李家河水库、志门水库、郭家水库及车脚河水库共四处小二水库及其上下游12.4公里河道以及周边12个方塘进行清淤、拦蓄、河堤防护、硬化及河岸苗圃栽植等。 | 1.废气 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有关监管要求,大风天气停止施工作业,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覆盖、围挡、洒水、密闭运输、设置洗车平台等抑尘措施;加强机械和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用优质燃料,减少机械和车辆尾气排放;清除的淤泥及时清理利用,必要时喷洒除臭剂。 2.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用或作为生产材料搅拌用水,清淤过程中产生的含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流至就近水体,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堆肥不外排。 3.噪声 项目选用效率高、噪音低的施工机械和作业车辆,设置临时声屏障,限制作业时间并禁止夜间作业。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荣成市固废综合处理与应用产业园进行无害化处置;建筑垃圾按环卫部门规定运往指定地点,工程弃土、淤泥集中运至弃土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