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标记:A
张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经会同住建局、供电公司对我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使用进行专题研究。现将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发改局会同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不断优化充电设施发展规划设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确公共场所配建要求,简化建设审批手续。2020年4月1日,市发改局等十五个单位联合印发了《荣成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荣发改基础〔2020〕6号)文件,明确了新建住宅小区应100%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以及预留扩建敷设条件(公用充电停车场)。截止2022年底,全市各类充电桩保有量1057台,同比增长154%。
2022年5月,山东省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了《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县级城市城区建成2座以上中型公共直流快充站,5座以上小型公共直流快充站,乡镇至少建成1座小型公共直流快充站。我市将按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充电价格问题,公用充电设施充电价格包含电费和服务费两部分,根据山东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有序推进销售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鲁发改价格函〔2021〕893号),工商业用电实行市场化交易;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函〔2019〕197号),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无定价权。另外,家用充电设施仍按居民电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任务目标落实。对具备建设充电桩的小区,充分发挥镇街、社区、业委会、物业的综合协调作用,科学合理规划,确定可行方案;对自有固定产权车位以及一年期以上租赁车位,根据群众需求,结合小区实际,原则上应建尽建;针对不具备建设充电桩条件的老旧小区,可从小区周边适合的公共区域选址,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二是提高办电服务质量。严格贯彻落实省发改委和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0〕1254号)的文件要求。积极为居民增上充电桩做好装表送电相关服务;同时居民可依托网上国网app、微信公众号、供电营业厅等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办电需要,为我市居民办理充电桩报装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是创新投资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运营,引进投资主体,多方共同参与,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
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荣成市供电公司
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王炳东
联系电话:0631-7562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