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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荣成市高校毕业生工作津贴申报工作公告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7:07 来源: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优化“百千万英才计划”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激励引导大中专毕业生聚荣就业创业实施意见》《关于实施“荣聚英才”计划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荣成市高校毕业生工作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27日-12月15日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2022年及以往年度已申领人员,按原政策享受津补贴至期满结束。

(二)2023年度首次申领人员

1.符合《关于优化“百千万英才计划”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激励引导大中专毕业生聚荣就业创业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的人员,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5日首次来荣成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务派遣至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下同)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2.符合《关于实施“荣聚英才”计划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规定的人员,即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来荣成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在七大产业链重点支撑企业直接从事生产工作(即生产一线岗位,非行政、营销、后勤管理等辅助性岗位)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上述(一)(二)项人员,首次申领要求社会保险费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领要求社会保险费缴费满2年,第三次申领要求社会保险费缴费满3年。(社保缴费截止2023年12月15日)

三、申报事项和流程

此次工作津贴申报采用“政策找人”与“主动申报”相结合方式。

(一)政策找人

市人社局通过社保系统和学信网筛选出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名单,请企业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30日后持单位证明和U盘到市人社局3楼310室拷贝数据,如需邮件发送,请将单位证明发送至电子邮箱(rcrcfwk@wh.shandong.cn)。

企业负责对筛选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并组织相关人员在公示名单上签字,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人社局3楼310室:①员工签字后的公示名单;②单位申报承诺书(附件1);③荣成市2023年工作津贴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主动申报

不在筛选名单内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企业主动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员工签字后的公示名单;②单位申报承诺书(附件1);③荣成市2023年工作津贴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⑥申报人员近4个月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加盖银行和单位公章)。

此外,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来荣成企业就业,符合《关于实施“荣聚英才”计划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规定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交《员工直接从事生产工作承诺书》(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做好申报工作,如发现违规造假、徇私舞弊等问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申报人员若同时符合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和荣成市高校毕业生工作津贴,需先线上申报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https://rsj.weihai.gov.cn/art/2023/11/23/art_45565_4141867.html),再按公告线下申报荣成市高校毕业生工作津贴。

3.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由所在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各自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主管部门汇总后将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


联 系 人:程东辉 杨佳明

联系电话:0631-7562363、7562353

电子邮箱:rcrcfwk@wh.shandong.cn

地    址:府西路178号人社局3楼310

附    件:1.单位申报承诺书

                     2.荣成市2023年度工作津贴申报人员花名册                    

                     3.员工直接从事生产工作承诺书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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