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优化营商环境>营商速递

【政府采购】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支持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以荣成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例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1:09 来源:荣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支持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

——以荣成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例

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一种创新模式,对提高行政效率、增进社会公共福利、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政府购买服务如何达到既让公众满意,又能提高政府服务质量与水平,还能节约财政性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值得深思。通过对荣成市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成效、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不断提高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效率,支持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大部分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民政部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7亿人。目前,在荣成市长期居住的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达3600余人,面对越来越多诸如助浴、助餐、助医、助洁、助行等居家养老需求,如何提供上门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成了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荣成市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或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其中,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优先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已享受《荣成市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中服务的AB类低保对象不能参与家庭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优先保障已享受政府购买服务中的AB类老年人及其他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

二、取得成效

1.紧贴国家大政方针方面:荣成市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2〕60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78号)等文件要求,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等方式,引导专业化照料护理服务向家庭辐射延伸,重点解决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难题,不断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该购买服务项目已经为我市848名经济困难老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为2717名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了了超过30次以上的居家上门服务。

2.支持扩大就业方面:荣成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带动就业300多人,就业主体人群主要为40周岁以上农村人员和失业以及困难人员,带动平均月增收2000多元,极大改善了其家庭收入状况。随着项目中标供应商业务范围的逐渐扩大,还会带动更多人员就业。并且根据该公司岗前培训制度,对新入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持续开展岗前培训,提升了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也扩大了服务人员的就业可选范围。

3.保市场主体方面:荣成市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不断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购买养老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标金额765万元,有助于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其健康发展。同时,该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在培育市场主体、优化供给结构、引导消费观念等方面起到了助力作用,有利于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形成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较窄。荣成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按照政策要求,覆盖群体为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购买服务人群有限,难以覆盖整个老年人群体。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层次性、多样性、多方面的特点,更加强调服务类型、数量和质量的差异性。该养老服务项目主要提供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基本服务项目,缺乏多样性、差异性和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未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针对不同身体状况、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收入状况的老年人,无法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

二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受社会观念的影响,很多人认为养老服务行业又脏又累,老年人不好服务,并且社会身份认同不强,从而不愿意从事该行业。有很多下岗失业人员、农村无业人员宁愿待在家里,也不愿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大部分人一旦遇到其他更好的就业机会,便辞职转行从事过其他工作,离职导致的频繁更替服务人员的情况时常发生,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稳定性不高。

三是政府购买服务绩效指标体系不完善。当前,受传统投入型预算思想影响,仍存在侧重于建立规章制度、编制实施方案、拨付时限等方面衡量的问题,缺乏对资金使用效果、效率、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等动态情况具体、有针对性的绩效管理指标,或者虽然有指标但不够细化、量化,可衡量性不强。另外,不同部门、不同项目之间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也存在较大差别,评价指标难以客观一致。比如,目前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细分趋势明显,而相关服务标准缺失或服务标准执行不佳,针对养老服务类的评价机构还不完善,致使政府的政策执行性以及相关行业的服务质量尚缺乏权威性机构进行评估考量,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行仍然缺少量化的要求和统一的标准。

四、建议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支持力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加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是大势所趋,购买养老服务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利益的分配。因此,在优先做好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基础上,国家政策应考虑扩大养老服务保障老年人范围和服务方式,满足更多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继续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当地老年人口数量建立资金使用率增长机制。同时,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利用各种政策支持,大力吸引更多的政府之外的力量即社会组织、社区和企业等加入到养老服务行业,比如落实好健康、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措施,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向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延伸业务。

二是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供给。加大养老政策和用工需求宣传,主动为城市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农民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培训并推荐就业,落实在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就职创业补贴等政策,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吸引社会各类人员到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入职。建立从业人员培训体制,实行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制度,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要不仅要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让服务人员具备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也要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与心理健康培训,增强其工作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才能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开发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开发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根据实情修订已有的标准,支持政府联合行业领先的养老机构制定相关服务标准,评估体系向社会公开,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依据。加大第三方评价力度,争取实现延续性项目财政重点评价全覆盖,重大政策项目第三方评价全覆盖。同时,加大绩效结果应用方面的考核指标权重,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评价等级为中的项目,按一定比例核减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对评价等级为差的,取消或暂停下一年度相应项目预算安排。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