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荣成市召开2023年第四期美德信用新闻发布会。荣成市社会信用中心、荣成市民政局、荣成市农业农村局、荣成市海洋发展局、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荣成市社会信用中心解读了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相关政策措施,对推进实施的“两书同达”制度、含义及修复条件、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
荣成市民政局发布了2022年度养老机构领域“红名单”及社会组织领域“红名单”。依据《荣成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荣成市社会组织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将北京光大汇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荣成分公司、荣成市万福苑老年公寓等4家养老机构列入养老机构领域“红名单”,将荣成市慈善总会、荣成市社会组织孵化园等11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领域“红名单”。荣成市民政局将依规提报“红名单”信息至市级社会信用管理系统给予信用加分。同时还将依规推送至市级联合奖惩系统,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据联合奖惩措施清单,落实相关的守信激励措施。
荣成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2022年度农产品生产基地“红名单”及2022年度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红名单”。依据《荣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有关规定,将荣成市虎山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山东悦多果业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列入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红名单”,将荣成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威海利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滕家分公司等16家单位列入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红名单”。荣成市农业农村局将依据发布的“红名单”信息,对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加分。
荣成市海洋发展局发布了2023年度海洋渔业领域“红名单”。依据《荣成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荣成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荣成市海洋发展局涉海涉渔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荣成市石岛桃园渔家民俗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荣成海成渔港渔船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纳入海洋渔业领域“红名单”。
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3年度“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将荣成常绿度假村有限公司、荣成高林工艺品有限公司等176家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176家“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信息会推送到市级联合奖惩系统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多部门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
提问一:“两书同达”可以让失信主体了解信用修复的相关内容,及时对失信信息进行修复。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
2.达到最短公示期限。
3.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提问二:对于诚信守法类社会组织,荣成市目前有哪些激励措施?
答:对于诚信守法类社会组织,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根据不同程序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
(一)在社会组织管理过程中,优先提供社会对社会组织的捐赠、资助等方面的信息;
(二)在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取消抽检;
(三)在社会组织评估安排上,优先考虑;
(四)在诚信自律活动中,优先考虑;
(五)在组织实施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资质审核工作中,优先申报购买服务项目;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实施的其他激励措施。
提问三:信用状况好的单位和个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于入选年度“红名单”的单位,会通过美德信用新闻发布会、“信用中国(山东荣成)”网站对外发布,给单位予以信用加分,并享受在监管过程中减少检查频次、优先推荐申报各级评先选优单位等。同时,出台了《荣成市农业农村局果蔬农残检测社会化实施办法》,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的单位或个人每年可享受免除6个农残检测费用的指标,信用等级达到AA级及以上的单位或个人每年可享受免除10个农残检测费用的指标。
提问四:海洋渔业领域的红名单是怎么产生的?列入“红名单”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荣成市出台了《荣成市海洋发展局涉海涉渔主体信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创建省级以上水产品质量品牌,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国家级水产苗种原良种场,积极参加海上抢险救助、海洋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工作贡献突出,积极研发推广海洋科技项目,推动和引领行业发展,取得重大进步;渔船渔港管理工作突出,管理规范,具有典型示范作用,连续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纳入行业“红名单”。
对于被纳入“红名单”的企业,将给予如下激励措施: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涉海项目及示范区;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在各类评先选优、资金扶持、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适当加分或优先考虑;在监督抽查、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等方面,实行宽松、适度宽松差异化监管;积极协助其争取上级部门给予的其他优惠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实施的其他联合激励措施。
提问五:被列入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会受到什么惩戒或者限制措施?
答:2021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实施以下管理措施:
(1)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2)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4)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