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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召开2023年医保重点工作新闻发布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5:30 来源:荣成市宣传部 浏览次数:

11月13日,荣成市医疗保障局召开2023年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医保重点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荣成市紧扣省、市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行动,彻底打通群众购买集采药品“最后一公里”。

2024年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正在进行中,市民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爱山东”App、大厅或银行网点进行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2月,缴费标准与往年相比保持不变。

提问一:群众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查询到自己需要购买的药品呢?

答:群众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途径,即时查询所需药品的种类、销售、药店位置等基础信息,方便随时随地购买。

(一)微信公众号渠道查询。

群众可以在“威海市医保局”公众号—“一键通”—“集采导航图”搜索距离自己最近的集采药品惠民点。

(二)威海医保局官网查询。

群众可以在“威海医保局网站”—“首页”—“通知公告”—“关于威海市‘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参加单位信息情况的公示”查看荣成市参加单位信息。

参加集采药品进基层的单位设有“集采药品销售专区”,药品品种主要涵盖心脑血管、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以及抗生素等家庭常用药品共50多种,质优价廉,其中一种降血糖的药品阿卡波糖,价格从原来的每盒60多元降到7.51元。

今后,荣成市医疗保障局将不断完善服务手段,扩大集采药品进基层范围,让更多群众得到实惠。

提问二:居民参保缴费后,看病就医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市民在参加居民医保后,可以享受门诊慢性病、住院、大病保险、普通门诊等各类待遇,具体如下:

(一)门诊慢性病待遇。

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起付标准以上费用的报销比例为60%,按照一档缴费的,年度支付限额是每人每年500元,按照二档缴费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是1000元。

特定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是每人每年30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支付比例按住院费用的支付比例报销。

其中,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以及器官移植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实行定额结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负担比例为20%。

(二)住院待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第一、二次住院设起付标准,自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以二档为例,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4万元(含4万元)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超过 4 万元,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二、三级医院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三)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住院(含特定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1.8—10万元部分给予60%补偿,10—20万元部分给予65%补偿,20—30万元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5%补偿。年度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四)居民普通门诊待遇。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支付限额,按一档缴费的为200元,按二档缴费的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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