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4号)
二、申请范围和条件
1.离校3年内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2.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
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 (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
三、申请时间
即时受理
四、受理部门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科
五、申请材料
1.《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2.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
3.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
4.《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
5.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6.见习基地总结
上述材料由用人单位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就业见习模块填写或提交扫描件。
六、咨询电话及部门
咨询电话:0631-7562353
咨询部门: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