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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29140/2023-06738
    • 发布单位:荣成市俚岛镇
    • 内容分类:业务工作
    • 成文日期:2023-10-3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荣成市俚岛镇2023年度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1:00 来源:荣成市俚岛镇 浏览次数:

荣成市俚岛镇2023年度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荣成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我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数量


本年度计划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60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5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0个。


02

招聘对象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荣成市户籍或长期在荣成市辖区居住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16~24周岁失业青年、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业“二孩妈妈”等群体。已享受过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已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或信用等级B级以下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女性1983年9月30日之前出生、男性1973年9月30日之前出生至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信息为准)且满足失业人员条件的人员。

失业人员认定条件为:(1)名下无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股东的;(2)未在单位参保及未灵活就业的。满足以上条件,可被认定为失业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70周岁以下);2、农村低收入人口(70周岁以下);3、农村残疾人(70周岁以下);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根据实际情况,可将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农村大龄人员年龄放宽至70周岁。

03

招聘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04

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9日—10月31日(3天)。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交《荣成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地点:各村居、社区

(二)民主评议

镇政府及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专门人员组织、指导村居、社区和用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根据报名申请情况,岗位职责要求,由村“两委”初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无异议,召开党员和居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公示及聘用

对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上报至人社部门进行核查,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务协议,按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要求,从事相关工作。劳务协议每年签订一次,由镇政府和用人单位组织培训上岗。


05

岗位待遇及补贴期限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为:

1.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2.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3.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