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威人社字〔2023〕23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招用下列三类人员之一,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企业。
(一)2023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即2021、2022年毕业且由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已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且被招用时根据身份证日期年龄为16-24岁的青年。
二、补贴标准
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每名申领补贴人员,只能由1户企业申领,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申领流程
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向企业推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拨付。
四、实施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鹏
联系电话:0631-7562353
地 址: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三楼毕业生服务窗口(荣成市府西路178号)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