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做好 2023 年度山东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部门、检查对象
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采取标签化方式,按照信用风险等级抽取检查对象,并自动派发到各级各相关部门。
荣成市公安局牵头发起,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配合部门。检查对象为全市20家部分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二、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1.公安部门检查事项为: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检查内容: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保安人员管理情况。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事项为: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更变、使用情况;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保安培训教学情况。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事项为: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二、开展现场检查
各相关部门抽取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小组, 发起单位为组长单位。组长负责本次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其他组员应当按照组长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 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坚决杜绝个别部门自行检查、重复检查、分散检查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通报并计入年度绩效考核。
三、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
检查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 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2023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内的检查对象,相关部门可不参与部门联合检查,但要匹配检查人员,并填写检查结果为“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反馈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并逐级反馈至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更正。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至“互联网+监管”系统。
四、注意事项
(一)积极探索非现场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大数据智能预警等“非现场监管”举措,能够通过书面检查、信息化报送、电子设备检测、大数据监测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实现的,可不采用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二)做好后续处理和结果运用。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公示,防止监管脱节。强化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五、检查时间
本次抽查工作,从2023年8月29日开始至2023年10月31日结束。各部门应在10月31日前,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市公安局检查人员任组长,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2.市公安局检查人员负责抽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组员应当配合组长安排,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抽查计划时间节点完成抽查工作,杜绝个别部门擅自自行检查,杜绝重复检查。
3.联合检查组应当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及配合检查的相关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
4.各部门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工作平台,并将检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联系人:林伟 联系电话:0631-7563506
荣成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