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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召开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年10月15日 15:11 来源:荣成市宣传部 浏览次数:

10月15日,荣成市召开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就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政策等进行解读,并就社会关切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进一步规范荣成市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切实保障房屋质量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人员对荣成市装饰装修群体进行考察调研,征求市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消防救援大队的意见后,制定《荣成市规范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实施意见》。

建筑装修是一项涉及到公共安全和民生利益的事业,《荣成市规范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实施意见》就业主装修如何申请,主管部门如何审批,装修过程中如何监管,装修完成后如何验收,之后出现的问题如何处置投诉等方面进行全面理顺,形成闭环,全面杜绝“野蛮装修”引发的安全风险及稳定风险,后续住建部门将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的日常管理和过程监管,形成监管闭环。

提问一: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具体是什么?

答:(1)未经原设计企业同意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企业提出设计方案,严禁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者明显加大荷载;

(2)严禁损坏建筑物原有节能设施或者无障碍设施;

(3)未经燃气企业或者供热企业同意,严禁擅自拆卸、改装燃气、供热管道或者设施;

(4)未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原外观设计;

(5)严禁擅自拆除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建筑构配件,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安全疏散条件;

(6)严禁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各类广告牌匾;

(7)严禁在装修过程影响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或者使用安全。

提问二:既有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需要提供以下文件或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申请表(原件);

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需要提供以下文件或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申请表(原件)

(2)已办理该建筑工程验收批准手续(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房权证)(复印件)

(3)已经确定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监理)企业(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原件)

(4)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查(装饰装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5)有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装饰装修资金已经落实(办理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承诺书)(原件)

(6)装饰装修是使用人的,提供公共建筑所有权人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7)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书(原件)

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建筑物所有权证;

(2)申请人身份证;

(3)施工合同;

(4)装饰装修方案;

(5)需要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有关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或者有关单位的变更设计方案;

(6)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施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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