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定于2021年9月在全镇开展第21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途径,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展示虎山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新成就,不断推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日-30日
三、活动主题
花开荣成石榴红 团结奋进心向党
四、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强化宣传教育
1、全镇各村居、企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10章、第4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10章、第6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重点,将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月内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并结合各自职能开展一次面向管理服务对象的宣传教育活动;镇党委将采取集中宣讲、政策解读、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面向村居民族宗教工作联络员、“两委”干部、全体党员,全面深入做好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之成为全镇各族群众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新征程上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责任单位:全镇各村居、企业,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以中小学校及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利用秋季集中开学的有利时机,通过主题班会、模范人物报告会、红旗下的演讲等形式,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不断激发各族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和民族团结意识,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在每一个孩子的心灵深处。(责任单位:荣成市第二十五中学,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二)营造宣传氛围
1、活动月期间,在虎山镇微信公众号、红顶山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媒体,刊发“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让少数民族群众在荣成都能感受到家的温暖”等宣传标语(见附件),宣传省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典型事迹和经验做法。(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统战办、红顶山社区、各村居,完成时限:2021年9月1日—-9月30日)
2、利用公共区域及临街商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发“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让少数民族群众在荣成都能感受到家的温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等宣传标语。(责任单位:镇宣传办、红顶山社区,完成时限:2021年9月1日——9月30日)
3、在各村居悬挂张贴“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宣传标语,利用农村大集等时机分发民族政策宣传资料。(责任单位:镇宣传办、各村居,完成时限:2021年9月20日前)
(三)开展“手拉手、心连心”活动
1、结合庆祝活动,举办全镇少数民族文艺演出,在全社会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搭建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和载体。(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统战办,完成时限:2021年9月1日——9月30日)
2、开展“爱心拉面”助力“暖心食堂”活动,组织“爱心拉面联盟”志愿服务队,深入各村居“暖心食堂”为就餐老人现场制作“兰州拉面”。(责任单位:镇统战办、“暖心食堂”运行的村居,完成时限:2021年9月20日前)
(四)启动“红石榴”民族团结进步和美家庭、示范岗位创建工作
为形成具有突出特色的城市民族工作“红石榴”系列品牌,以“小家”带动“大家”、以“小岗位”撬动“大团结”,推动创建工作扩点拓面、提质提效和向家庭、岗位延伸,各村居要深入挖掘典型,至少推荐一个和美家庭或示范岗位。(责任单位:各村居、企业,完成时限:2021年9月20日前)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也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要突出活动重点,统筹利用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和行业特色等资源,打造工作亮点,形成活动品牌,扩大宣传月的社会影响力和宣传辐射面。
(三)注重工作创新。要结合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特点和规律,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针对性组织各族群众能够参加、方便参加、乐于参加的主题活动。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新手段和新途径,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
(四)做好工作总结。各村居、企业要认真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做好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分别于9月8日、9月23日前报送活动动态1篇(含图片或视频等),并于 9月30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报送镇统战办。所有文字资料均请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报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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