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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线回答问题

时间:2022年09月15日 08:40 来源:荣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问: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家对质量比较重视,质量问题涉及到家电、日用消费品、装潢材料、食品等这些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我们在选购商品时,首先考虑的问题就是商品的质量。那今天,我们就来谈谈质量。

9月份是全国“质量月”,我以前听说过“质量月”,但具体对“质量月”的来历和基本情况还是比较陌生,相信广大观众朋友和我一样对“质量月”的知识了解的不多,下面请慕局长先给观众朋友们介绍一下关于“质量月”的相关情况。

答:我国将每年9月份定为全国“质量月”,今年是第35个全国“质量月”。今年荣成市“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崇德守信、质量强市 ”,目的在于提高全市人民质量意识,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荣成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树立了“千里海岸、品质荣成”质量强市发展理念,以数字化改革引领实施质量革命,迭代升级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四大质量提升行动,基本建成了现代化质量治理体系。同时,立足海洋资源优势,实施“产业强市、工业带动、突破发展海洋经济”战略,培植了海洋生物食品及医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为代表的“5+2”七大产业链,构建了质量基础、质量安全、质量治理三大质量支撑体系。

问:“质量月”作为群众了解质量的一个重要窗口,对于提高群众质量意识还是非常重要的,那今年“质量月”咱们将会开展哪些活动呢?请范主任为听众朋友介绍一下。

答: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崇德守信 、质量强市 ”这一主题,组织我市质量强市成员单位和我市骨干龙头企业按照“质量月”工作计划,开展质量宣传、质量培训、质量提升、专项检查等系列活动,发动社会不同层面,全方位参与“质量月”活动,营造全社会追求质量、崇尚质量、共享质量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倡导“质量第一”意识,举办荣成市2022年“质量月”启动仪式,发布“质量月”活动重点内容,展示我市质量发展成绩,传播高质量发展理念,树立“千里海岸,品质荣成”形象。我市各部门将开展“质量月”系列宣传和培训活动,在全社会树立高质量发展意识,让“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崇尚质量、追求卓越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质量精神。例如,我们将组织检验检测和计量检定机构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还将举办“2022年全市电动机企业质量暨认证提升培训会”,切实提升我市电动机产品的质量,促进全市电动机行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继续围绕农业、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建筑工程、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蔬菜、水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活动,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开展食品质量监测,完成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用药源头管控,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合理用药;指导企业开展质量攻关和改进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企业质量品牌建设,打造高质量标杆企业,营造“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的良好氛围,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三)加强质量管理建设。发挥省长质量奖、中国名牌和山东名牌等质量奖获奖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应用卓越绩效、全面质量管理等质量管理模式。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引导和鼓励企业运用先进认证管理方法。加强行业间质量交流互鉴,提升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

(四)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持续优化质量基础设施资源供给能力,全面统筹开展线下“一站式”服务,积极探索推进高精尖设备的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为线下服务提供坚实的质量基础和科技保障。推广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应用,聚焦质量基础设施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扎实为企业、为群众办好质量实事。

(五)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手段,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开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过度包装等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持续深入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例。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积极解决消费纠纷。

问:产品质量的提升不仅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还能为群众带来高质量的生活体验。那么咱们荣成的质量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呢,请周科长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答: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和持续改善民生的需要,着力提高供给质量水平,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实现由生产产品向培植品牌、由荣成制造向荣成创造转变,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抓质量管理,提升企业竞争力。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了卓越绩效管理、质量品牌提升、首席质量官培训等质量培训活动,我市累计培训首席质量官 556名,率先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

二是抓品牌建设,提升区域影响力。按照“企业品牌、区域品牌、城市品牌”的发展思路,推动品牌高端化建设。修订完善品牌奖励和扶持政策,今年对品牌、标准化、知识产权等方面发放奖励及扶持资金600万余元。全市共拥有中国名牌产品4个,山东名牌产品85个,山东省服务名牌28个,威海市市长质量奖10个,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7个、省长质量奖企业1家,山东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6个,“好品山东”品牌2个。

三是抓质量文化,提升社会参与度。大力弘扬“千里海岸·品质荣成”的城市质量精神,引导广大企业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把“工匠精神”注入企业文化,让质量文化融入企业血脉。广泛开展“3.15”“质量月”“品牌日”“计量日”“标准日”“认证日”“食品安全周”等系列活动。建立消费维权“枫桥模式”,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等消费场所布设消费维权服务站,打造线上公众号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维权线上线下一体化,构建全社会质量共治机制,为质量强市建设增添新内涵、增创新优势。

四是抓重点领域,不断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全市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8项,检定项目90项;建有食品类检验检测中心4处和国家级各类技术研究中心8处,为 “5+2”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提供检验检测、标准化、计量等“一揽子”质量服务;开展质量创新,探索多元治理、深化质量强市、品牌强市建设等为重点,着力构建质量基础、质量安全、质量治理三大支撑体系。2021年工业品、食品、药品、农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工程合格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位居全省首位。

五是抓产业链条,培育“5+2”高质量发展集群。通过培育海洋生物食品及医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为代表的七大产业链,使全市拥有海洋食品及药品企业539家,规模以上企业129家,2021年营业收入235亿元,水产品年产量连续40年居全国县级首位,获得中国海洋食品名城、中国海洋保健食品开发示范基地等10多项国家级荣誉。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2021年总产值199.5亿元,涵盖房车、船舶修造及海工装备、汽车零部件等领域,拥有规上企业62家,配套生产企业100多家,是国内最大的房车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采取“试点示范+典型引路”和“百项技改,百企转型”的方式,激励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创建山东质量强市,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质量标杆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美誉度的知名品牌,把质量优势、品牌优势转化为价值优势和效益优势,从而提升城市质量发展总体水平和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问: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了解了质量与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质量的提升需要企业在研发上投入更多的资金,因为疫情的影响,融资难成为了很多企业提档升级的拦路石,咱们市场监管局在这方面有没有什么举措呢,范主任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答: 为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春蕾”行动,联合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深入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作为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旨在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因缺少不动产担保而带来的资金紧张难题。

政府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给予贴息支持,对贷款产生的专利评估费用给予资金补助,从而降低企业的贷款成本。近几年山东省、威海市分别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了很多的政策红利,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省级扶持资金的资助标准是:①按照市场报价利率的60%给予贴息支持,单个项目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②企业因获得质押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市级扶持资金的资助标准是:按照市场报价利率的20% 给予贴息资助,年贴息额度最高20万元,评估费(分析评价费)按实际发生额30% 予以补贴,最高补贴5万元。

我市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自2020年起开始正式推广,2020年共办理质押登记13项,质押金额1亿1千余万元,帮助企业节省贷款成本375万元。2021年共办理质押登记39项,质押金额3亿4千余万元,帮助企业节省融资成本860万元。

问:范主任,听了刚才关于质量的介绍,相信广大观众朋友对质量有了更深的了解。在现实生活中,观众朋友们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是,假如买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应该如何维权?特别是现在非常流行的网上购物,遇到质量问题又该如何处理?请范主任为大家做一下介绍。

答:当前各级、各部门越来越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投诉渠道也呈多样化。我市的消费者如果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可以到镇街市场监管所直接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国家12315网上投诉平台、威海12345市长热线、荣成市民心网等多种途径进行投诉。消费者进行商品质量消费投诉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购物时应该记录被投诉方的名称、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确保进行投诉时有明确的投诉对象。二是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投诉,不要错过相应的三包期限,也不要自行进行维修;三是要注重保存购物票据、保修卡、商品维护保养记录等维权证据。针对网上购物等远程购物形式,由于消费者无法对所购商品的质量进行直观感受,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定了特别保护条款: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七天无理由退货,采取远程购物方式的消费者应当运用好这个条款,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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