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办理事项 | 事项内容 | 办理依据 | 办理要求 | 承办部 门 | 联系人 | 适用机构类型 |
一、运营管理类项目 | |||||||
1 | 金融统计 | 金融统计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金融统计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86号)、《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工作指引>的通知》(济银办发〔2017〕76号) | 一、金融机构应至少开业前1个月向人民银行提供各项统计内部管理制度和统计业务操作流程等,以及会计科目到统计指标的归并关系表。统计内部管理制度应包括统计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统计业务人员岗位职责及其分工(包括统计工作的分管行长、统计部门负责人、统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和统计应急预案及报数风险应对机制,统计职能部门对全行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制度(包括金融统计标准化工作制度和工作落实小组名单,对行内相关业务部门和所设分支机构金融统计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培训等); | 货币信贷调统科 | 姜洲,0631-7571705 | 银行业金融机构 |
2 | 支付结算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接入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银办发〔2007〕74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管理规定》(银办发〔2007〕75号)、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试行)》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7〕126号) | 一、申请书; | 金融服务管理科 | 张慧,0631-7572002 | 银行业金融机构 |
票据印制(如有票据业务) | 《银行票据凭证印制管理办法》(银发〔2013〕91号) | 一、申请票据制版的正式文件; | |||||
3 | 金融科技 | 金融城域网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城域网入网管理办法》(银办发〔2013〕151号)、《山东省金融城域网管理办法》(济银发〔2015〕281号) | 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接入金融城域网应符合以下条件: | 办公室 | 于彬,0631-7579226 | 银行业金融机构 |
申请金融机构编码 | 《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银发〔2016〕66号) | 一、新设法人金融机构或代报机构的,应申请新增法人金融机构或代报机构信息。按要求填写新增法人金融机构或代报机构信息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 |||||
4 | 人民币管理 | 现金收付业务 |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7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6〕154号)、《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9〕18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09〕12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取现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12〕289号) | 一、建立完善的现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 | 金融服务管理科 | 张慧,0631-7572002 | 银行业金融机构 |
反假货币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0号发布,2018年修正)、《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3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反假货币培训工作的通知》(银发〔2019〕31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假币收缴、鉴定业务专用凭证印章等样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0〕281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额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3〕197号) | 一、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 |||||
5 | 国库 | 国库经收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1号) | 一、金融机构应至少开业前1个月向人民银行提供国库经收内部管理制度和国库经收业务操作流程等。国库经收内部管理制度应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岗位职责及其分工(包括国库经收工作的分管行长、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国库经收业务内控机制、国库经收管理制度(包括对行内相关业务部门和所设分支机构国库经收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培训等)、国库经收应急预案及机制等。 国库经收业务操作流程包括会计科目及账户设置、国库经收账务处理流程等; | 金融服务管理科 | 张慧,0631-7572002 | 银行业金融机构 |
6 | 反洗钱 | 反洗钱监管交互平台系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反洗钱监管交互平台系统推广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20〕115号)、《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3号) |
| 金融稳定科 | 刘玉建,0631-7513315 | 银行业金融机构 |
二、其他服务类项目 | |||||||
7 | 货币信贷 | 利率管理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银发〔1993〕7号)、《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485号)、《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利率报备监测分析系统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21〕78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 | 一、金融机构应开业前向人民银行提供各项利率定价管理制度; | 货币信贷管理科 | 姜洲,0631-7571705 | 银行业金融机构 |
8 | 金融稳定 | 存款保险投保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存款保险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5〕147号) | 新设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业前应当: | 金融稳定科 | 刘玉建,0631-7513315 | 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
存款保险标识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款保险标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7〕147号) |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业前应当组织存款保险负责人员学习《存款保险标识制作使用手册》(2017年版),按照制作要求制作存款保险标识牌,经所在地人民银行验收合格后,放置在营业网点入口处、引导台、柜台及ATM机相应位置。 | 银行业金融机构 | ||||
9 | 会计 | 核定财政存款和一般存款准备金交存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会计财务资料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4〕72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授权核定外资银行存款准备金交存范围的通知》(银办发〔2007〕177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授权核定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和财政存款交存范围的通知》(银发〔2008〕47号)、《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和财政存款交存范围核定工作的通知》(济银办发〔2013〕64号) |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该在开业前至少一个月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报送申请文件,并附以下资料: | 金融服务管理科 | 张慧,0631-7572002 | 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
10 |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控制度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 | 一、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内控制度: | 金融稳定科 | 刘玉建,0631-7513315 | 银行业金融机构 |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行业标准的通知 》(银发〔2018〕243号) | 具备依托系统报送投诉数据和接收投诉事项的条件。 | |||||
11 | 跨境人民币业务 | 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17〕126号) | 境内结算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要求接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并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银行机构可以通过直联方式或间联方式在其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一点接入系统。直联方式应当作为主要接入模式,间联方式作为辅助性、应急性接入模式。 | 外汇管理科 | 徐珍,0631-7571707 | 银行业金融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