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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_其他
    • 发文机关: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
    • 成文日期:2022-07-09
    • 公开发布日期:2022-07-09
    • 发文字号:荣政办发〔2022〕13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立荣成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实施意见的通知

荣政办发〔2022〕13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设立荣成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第24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市政府第10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9日


关于设立荣成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荣归故里”计划,汇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双招双引”工作步伐,吸引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地,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攻坚突破,现就设立荣成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以下称“咨询委员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意义和目的

针对荣成市产业定位与发展的具体需要,为荣成市提供战略发展咨询、经济政策咨询、产业技术咨询、招商引资咨询,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拉近与跨国公司、500强企业、央企、省属国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商协会等知名企业家、专家和学者的关系,建立与目标企业的直接交流渠道,促进招商合作;获得相关行业的最新发展方向、投资动态,使荣成市能够抢占先机、加快发展。

二、咨询委员会委员资格

(一)具有较大影响的政府机构、商会、行业协会等的主要领导者,跨国公司、大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核心决策者,曾担任过或现任重要岗位领导职务或在有较强影响力、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士;

(二)在经济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了解国内外发展态势,掌握各级政策,熟悉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能够把握荣成发展重点和趋势的人士;

(三)具有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海洋生物食品及医药、核电装备与新能源、高新材料、电子信息、文旅康养、现代物流等领域理论或技术专长的专家、学者;

(四)具有从事项目、商务、投资等工作经验丰富,具备广泛的信息来源渠道和客户网络,愿意在荣成投资或帮助引进项目、资金的人士;

(五)具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广泛招商信息渠道和丰富境内外客商资源的人士;

(六)关心、支持荣成市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的人士。

三、咨询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为荣成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经济、商务、规划等多方面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应邀到荣成开展调查研究、研讨授课、决策咨询、项目论证等活动,为政府或部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三)在本地区或行业内积极宣传推介荣成投资环境;协助荣成举办招商及推介活动;

(四)聚焦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海洋生物食品及医药、核电装备与新能源、高新材料、电子信息、文旅康养、现代物流等产业,协助开展产业分析研究和项目研判;

(五)与本领域的500强、行业决策者及上下游企业进行沟通,获取招商信息,积极帮助荣成开展“双招双引”工作;

(六)接受荣成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四、咨询委员会委员待遇

咨询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从“荣归故里”计划人才数据库中进行筛选,咨询委员会委员享受“荣归故里”计划中的生活关爱、精神鼓励、政治激励和赋能提升待遇,以及其他规定的待遇。

五、组织实施

成立咨询委员会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经济工作的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咨询委员会委员的推荐筛选、邀请聘任、日常联络、活动组织、服务保障,配合“荣归故里”工作推进专班开展相关工作,对咨询委员会委员反馈的投资信息、引荐的客商资源、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持续跟进,确保高效完成。


附件:荣成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荣成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荣成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作用,加快建立集聚国内外精英人才的高端新型智库决策咨询机构,结合荣成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咨询委员会委员,是指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产业及重大项目建设需要,经与本人协商同意聘任的、能为荣成发展提供高端智力服务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包括战略发展咨询、经济政策咨询、产业技术咨询、招商引资咨询的专家。

第二条  选聘方法及程序

(一)各区镇街及相关市直部门从“荣归故里”计划人才数据库中进行筛选,提出荣成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人选和推荐意见,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提出拟聘名单并报市政府;

(三)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颁发咨询委员会委员聘书;

(四)咨询委员会委员聘期为两年,经续聘可连任,连任次数不限,续聘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向续聘人发放聘书。

第三条  聘期待遇

(一)咨询委员会委员享受“荣归故里”计划中的生活关爱、精神鼓励、政治激励和赋能提升待遇;

(二)咨询委员会委员应邀来荣,一年可报销6次往返荣成差旅费用以及15天的在荣指定酒店住宿和餐饮费用,因政府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

(三)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介绍客户和协助研判情况,给予咨询委员会委员一定的咨询服务费,项目落地后给予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资金;

(四)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礼遇待遇。

第四条  联络机制

(一)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以及咨询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各区镇街及相关市直部门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咨询委员会委员的日常联络工作;

(二)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整理咨询委员会委员提供的招商引资信息和关于荣成市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提报市领导参阅,同步推送相关部门跟进落实;

(三)各区镇街及相关市直部门定期向咨询委员会委员寄送荣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料,介绍荣成各相关区域、相关行业等发展情况;

(四)重大节庆期间,以市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名义向咨询委员会委员发函(电)慰问;

(五)请示市领导或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对咨询委员会委员进行走访慰问。

第五条  因咨询委员会委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到责任追究的;

(二)不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咨询委员会委员职责的;

(三)本人提出申请要求解除聘任的;

(四)聘任期满,未办理续聘的;

(五)以咨询委员会委员名义实施有损荣成市利益、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荣成市咨询委员会委员的。

第六条  本暂行办法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