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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6月22日 10:06 来源: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成分中心 浏览次数: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住建通字〔2020〕33号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住建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综保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招标交易文件发布流程

招标人通过威海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威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1)后,可直接发布交易文件(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标公示等),招标人对交易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公正性和合规性负责。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编制交易文件过程中,应依法依规编制,不得出现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禁止性内容。

二、加强招标交易文件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通过威海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示,在发布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监督平台全部在线监督检查;对已编制发出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在发出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监督平台双随机抽取,以不低于 20%的比例抽查。

经抽查发现交易文件内容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重新发布公告、澄清等方式及时改正,并对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简化投标人投标保证

根据《威海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管理。采用保函方式作为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威海市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保函第三方服务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本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威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信用承诺书》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

威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招标投标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作为项目经批准的合法建设主体,在该项目的招标及进场交易过程中将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并承诺该项目在招标前未先行组织实施。

二、我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和交易中心提交的相关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三、在各级媒体发出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等交易文件内容一致,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都是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有偏向性的条件或歧视性条款,不存在要求投标人提供不合理的保证金或要求垫资的情况

四、项目招标及进场交易过程合法、公正,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将构成约束招标人及承包人的合同条款,我单位将遵循合同条款按时足额付款。

五、项目招标及进场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如我单位存在违法违规操作行为,经查实后,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并承担作为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本《信用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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