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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28X4-1/2022-03845
    • 发布单位:荣成市医保局
    • 内容分类:业务工作
    • 成文日期:2022-06-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医保小知识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13:39 来源:荣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1、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任选一档或二档缴费,并享受相应档次的医保报销待遇。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按照一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按照二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支付比例为: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至4万元(含4万元)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超过4万元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三级医院70%。

2、普通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后,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答:居民大病保险是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一种补偿制度。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普通居民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8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8万元以上(含1.8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部分给予75%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3、居民门诊慢性病如何申请?居民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答:办理慢性病申请时请持本人的身份证、近期病历资料(包括详细的门诊病历或者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的检查报告单)、2寸彩照1张到医院的医保科申请,医院医保科根据患者情况按威海市统一的鉴定准入标准给予办理慢性病审批手续。

普通门诊慢性病随时申请,一个月审核办理一次,特定门诊慢性病随时申请,审核后次日生效。

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分为普通门诊慢性病和特定门诊慢性病两大类。普通门诊慢性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100元(其中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在一级医院无起付线),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支付比例为60%。其中,按照一档(450元)标准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按照二档(650元)标准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其中,合并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1000元,二档缴费1500元。

特定门诊慢性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3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按照住院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4、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400 元、二级医院 700 元、三级医院 900 元。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级别实行分段累进制支付。超过起付标准至 1 万元部分,在职职工待遇为:一级医院支付 90%、二级医院支付 85%、三级医院支付 80%;退休待遇为:一级医院支付 95%、二级医院支付 92.5%、三级医院支付90%。超过 1 万元至 4 万元部分,在职职工待遇为:一级医院支付 92%、二级医院支付 90%、三级医院支付 88%;退休待遇为:一级医院支付 96%、二级医院支付 95%、三级医院支付 94%。超过 4 万元部分的大额医疗费用,各级医疗机构支付标准一致,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待遇一致。超过 4 万元至 24 万元部分支付 90%;超过 24 万元至 50 万元部分支付 80%。

5、威海市参保职工如何申请办理慢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威海市参保职工患有规定的慢性病可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申请门诊慢性病可在正常工作日持身份证、社保卡、近期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单、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等资料,到自主选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流程办理申办手续。由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相关材料并对申办人病情进行合理确认后按规定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门诊慢性病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起付标准为900元(其中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起付标准为300元),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