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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明确食品流通监管重点 推进网格化监管

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4:39 来源:荣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2022年食品流通环节明确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执法频次,提高执法水平,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模式,推进网格化监管。

一、重点抓好广源综合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落实农批市场“五项制度”的要求,推进广源批发市场五项制度工作落实到位并按照要求严格落实,跟进“食安小智”下游追溯工作开展。

2022年将继续压实驻场监管责任、强化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培训督导、推进“快检+互联网”制度落实,重点推动“山东菜场”APP和扫码追溯制度全面落地。争取将“食安小智”尽快与山东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平台全面对接,将进货查验、快检结果等信息同步到“山东菜场”APP,确保食用农产品购销实现来源可溯和去向可追。   

二、继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将继续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系列工作,推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和风险分级监管,按照销售风险级别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全覆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五毛小食品”,过期食品。同时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建立并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动态监管档案,督促校园周边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时组织开展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经营守法水平。

三、强化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市场食品供货商的监管。严格控制“三无”、过期变质食品、散装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留存合格证明文件及“一票通”票据行为的发生。全方位加强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监管,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净化农村经营环境。

四、加大对食品供货商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培训力度,每年常规进行1-2次食品供货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从源头落实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把好我市食品安全关口,提高供货商食品安全主体意识,规范食品安全经营行为。推进进销货台账电子化工作,督促食品供货商建立电子台账,开具电子票据。

五、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坚持检查与抽检相结合,加强重点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盐、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的抽检力度,提高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

六、按照山东省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要求,督导各所开展冷链食品“八不”行为检查工作,按照进口冷链食品“三专”管理和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公示工作,开展冷链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对违反“八不”行为的单位进行停业整顿及曝光。

七、继续做好食品销售环节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实现现场检查和销售风险等级评定覆盖率双100%。按照省局“山东食链”工作开展要求全方位开展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单位的上链和激活工作。

八、按照省局要求全面提升我市保健食品安全水平,2022年实现保健食品经营业户线上培训覆盖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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