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2年05月26日我局拟对拆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5月26日-2022年06月0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7586115
电子信箱:rcshbjgl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荣成市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64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拆船项目 | 荣成市人和镇老板石村西,山东鑫弘重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 山东鑫弘重工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涉及占地面积10000m2,依托滑道区现有1条1万吨滑道,将现有车间改建为拆解车间、物料贮存车间,建设辅助配套设施,进行船舶拆解,年拆解船舶50条。 | 1.废气 项目二次拆解车间封闭设置,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基础拆解区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抑尘。 3.噪声 项目将生产设备布置于车间内,同时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拆解不可利用部分委托环卫部门运送至荣成市孔家生活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置。木材、钢材及碎料、玻璃、泡沫、有色金属及碎料、电线电缆、轮胎及其他橡胶制品、发电机组设备、急救设备、其他家具其他家具及生活设施、压舱水泥等回收综合利用。污水处理产生的油污、污泥以及废油、废空调制冷剂、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电池、废含汞灯管、废含油抹布、漆渣、废油箱、油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