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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在线回答问题

时间:2022年04月21日 09:00 来源:荣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问:今年我们生态环境领域的工作重点是什么呢?

答:今年,市委在第十五次党代会上的报告中,提出“建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在践行‘两山’理念上走在更前列”的工作要求。在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持生态为先,打造更富有魅力的自然环境”的工作要求。给生态环境领域下一步的工作明确了方向,指明了任务,尤其是市委市政府要求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提报“四张清单”,我们分别围绕工作短板、难点、重点、难点四个方面,认真梳理出了21项工作任务。同时,我们也承担“双试点”改革任务中的“陆海生态价值转化示范工程”,这都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今年,我们将主要围绕这些重点,做好“优环境、促发展、守底线、创亮点”文章,坚定做好绿水青山的守护者、生态文明的建设者。

问:在现在疫情防控大环境下,我们是如何对企业加强管理,进一步优化全市环境质量的?

答:多年来,我市始终秉承企业为王的发展理念,努力营造高质量营商环境,支持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近两年面对疫情冲击,广大企业承受压力、负重前行,为全市经济继续保持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我们始终紧紧围绕全市统一工作部署,全力支持和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每年都会根据企业管理现状,结合日常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发放《致全市企业的一封信》,不断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和重视程度,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今年,为了更好的强服务、促发展,我们从三个方面入手,精准帮扶,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问:具体是哪三个方面,麻烦杜局长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答:一是印发《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手册》。去年,省和中央陆续开展了环保督察工作,从督察以及日常检查情况看,个别企业仍然存在环境保护意识淡薄,重视程度不够,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不仅缺乏专人管理,而且连一些最基本的遵守都不知晓,一旦被查处,企业将面临经济处罚以及降低信用等级,在后续新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申请上级扶持资金等方面都会受到一定影响,会对企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为此,我们汇总了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挥发性有机物管理、危险废物管理、涉辐射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自行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智慧监管企业端、企业安全管理等十一项事项中,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汇编成册,编印了《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手册》,目前正在陆续发至企业,督促企业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帮助企业及时解决环境隐患,安心生产。

二是积极推广环保管家。近年来,我们为了规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完善运行档案,积极倡导企业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指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帮助排查解决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隐患,引导企业从被动监管向主动作为、自证守法转变,真正实现“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儿”,一站式解决排污企业全部环保问题,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与此同时,为有效解决镇街人手不够,专业性不强的问题,我们主动倡导镇街引进第三方力量帮助辖区企业环境管理,成体系开展环保巡查、问题处置、完善机制等工作,协助街道更好履行环境保护属地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消除监管盲区。以专业视角、专业手段,建立“看环评、核现场、检设备、找问题、查隐患”工作流程,开展常态化巡查和应急处置专项培训,为街道环保工作的后续开展提供了保障,2021年底,崂山街道环保管家服务模式被省厅确定为全省8处试点之一。所以今年我们全力推进镇街和企业聘请环保管家,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体会到聘请环保管家的优势,算清楚了经济账,目前许多企业陆续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了服务合同。当然,我们也会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监管,切实发挥好环保管家“把脉问诊”“查漏补缺”的作用,真正达到我们预期的效果,确保镇街和企业的钱花的有实效。

三是优化执法方式。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展开监管。细化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减免处罚的情形和程序,对主动报告、妥善处置、未造成污染后果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推进“互联网+执法”,依托在线监控数据,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异常的远程监控,推行视频监管、走航监测、无人机监督、用电监控等科技手段,全面开展远程执法。通过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帮扶,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与此同时,我们将根据要求,将本月要检查的重点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名单报送司法局,由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政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借此机会,我们也向各位企业家朋友表明态度:生态环境关系着全市人民的健康和安全,我们将不断加强与各企业的工作衔接,尽最大努力帮助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也希望各企业能够积极行动、依法履责,与我们共同携手,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问:听了刚才杜局长讲的,也确实能深刻体会到咱们生态环境部门是全心全意的服务企业,助力全市经济发展的,也希望企业家们能够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共同保护荣成市的碧水蓝天。张局长,现在进入春季了,大风天气容易导致扬尘和天气污染,我们都采取了什么措施来进行大气污染防治?

答: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需要全市各个部门的配合。我简单介绍一下,相关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职责。一是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做好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打击鱼粉等涉废气排放企业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借此机会再强调一下,目前我们已经要求全市鱼粉企业每2天只能生产1次,每次生产12个小时,我们会不定期开展夜查,对违规生产企业严肃处罚,也请各位市民朋友做好监督),涉气企业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规范问题,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回收或末端治理设施安装不到位、运行不稳定问题。二是由住建、综合执法、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负责做好扬尘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建筑、拆迁、市政、绿化、商砼场站、裸露土地、露天堆场、矿山等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对所有建筑工地实行围挡、物料覆盖洒水除尘、出入车辆冲洗道路硬化、渣土车辆密闭“六个百分百”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异味和粉尘污染。三是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车、船用油品的行为。四是由交通部门负责在市区设定了禁行区域,对重型柴油货车实行区域划定限行政策,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实施处罚。五是由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加强对餐饮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的查处。

问:近几年,我们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目前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方面,是怎么要求的?

答:在移动源污染中,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是主要组成部分。根据相关测算,1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量相当于60辆国四标准的大货车排放量。而我们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保有量居全国前列,国一及以下高排放老旧机械占比较高,相应的,也会带来污染和扰民问题。针对这类问题,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明确了几个时间节点。一是2022年起,每年抽取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排气检测,3年内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二是2024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三是2025年年底前,在用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实现在线远程监控。下一步,我们将把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计划,重点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每年随机抽取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气检测,超标排放的不得使用,并依法依规处罚。我们的听众朋友们,如果有想申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或者有与机动车相关问题的,都可以在工作日致电7592900咨询。

问:那我们对于机动车等其他移动源污染防治是怎么管理的呢?

答:近日,为了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防治,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作出修改。新修订《条例》不仅仅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做了修订,更是新增了对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和重点用车单位做出了规定。我针对几条修订的内容,简单概括以下。一是新《条例》增加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等内容。新《条例》规定,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遥感监测、摄影摄像等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行为进行取证的,应及时将相关证据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依法处理。二是使用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数量较多的重点用车单位应当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确保本单位使用的车辆符合相关排放标准。三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四是规定了机动车不得排放目视可见黑烟等排气污染物,违反本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排放目视可见黑烟等排气污染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的罚款。五是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未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建立或者保存机动车排放检验档案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新的《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机动车擅自改装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排放可视黑烟等行为都做出了新的规定,也希望广大车主能够提高重视,避免违法行为。张局长,现在距离“六五环境日”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咱们对于“六五环境日”有没有什么宣传安排呢?

答: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是“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目的是要促进全社会共建美丽中国,进一步体现中国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作用。我们初步考虑围绕“六五环境日”主题,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线,结合我们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跟企业联合组织一场线下宣传活动,讲好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故事,浓墨重彩地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同时,我们也将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不断开展环保公众设施单位开放等活动,营造全市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问:说到环保设施开放,目前我市是怎样开展相关开放活动的?

答:早在2018年,我们就在威海市率先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每月定期联合公益组织、中小学校、社区等群体,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全国科普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开放活动,将其作为联系服务群众、构建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的重要落脚点和有力抓手。经统计,自2018年以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累计举办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40余期,受众3000余人。2021年,在我们的努力下,成功将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荣成市环境监控中心申报列入全国第四批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名单。近期,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我们也积极组织这两家单位开展环保设施“云开放”,通过视频、图片等形式,从群众喜闻乐见的环保知识科普角度出发,向大家全面介绍我们的环保开放设施,让大家足不出户,就可以全方位、立体式“云”参观各类环保设施,零距离学习环保知识。

问:嗯,参观环保设施,确实也是一个家长陪同孩子学习、游玩的好去处,寓教于乐,学教结合。那如果市民们想参观环保设施,有什么途径可以预约吗?

答:为了方便市民参观,生态环境部开发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小程序,目前正式上线运行。大家可以在微信小程序界面搜索“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注册登录后,即可预约参观,每家环保设施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不同的开放参观时间,大家根据自己合适的时间,在环保设施开放时间内预约就可以了。同时,每家环保开放设施也发布了预约咨询电话和联系人,大家有问题也都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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