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关于非法围填海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荣成市交通运输局(法定代表人:连立峰;职务:局长;地址:荣成市伟德东路13号;社会统一信用的代码:)于2003年在桑沟湾北华星宾馆南侧海域,实施华星桥建设工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04〕33号)
处罚结果
责令六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244.2万元。
处罚决定书号
荣海执处罚﹝2021﹞002号
处罚机关
荣成市海洋发展局
处罚时间
2022年2月28日
履行情况
尚未履行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