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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围填海案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2年03月11日 17:37 来源:荣成市海洋发展局 浏览次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关于非法围填海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荣成市交通运输局(法定代表人:连立峰;职务:局长;地址:荣成市伟德东路13号;社会统一信用的代码:)于2003年在桑沟湾北华星宾馆南侧海域,实施华星桥建设工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04〕33号)

处罚结果

责令六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244.2万元。

处罚决定书号

荣海执处罚﹝2021﹞002号

处罚机关

荣成市海洋发展局

处罚时间

2022年2月28日

履行情况

尚未履行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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