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即日起,将环翠区竹岛街道万达·山海雅苑16号楼、竹岛街道望岛名郡98号楼、竹岛街道崂山路11号楼、嵩山街道宅库花园A区6号楼、张村镇黄家皂村南山平房、孙家疃街道远遥北区12号楼、孙家疃街道望海山公馆10号楼、孙家疃街道环海路威海市常春藤外国语学校,荣成市崖头街道丽景馨城145号四单元,高新区田和街道丽都华府13号楼、田和街道柴峰小区1区11号楼、田和街道古寨西路68号楼、怡园街道山水园13号楼,经开区皇冠街道万象城8号楼、皇冠街道华发九龙湾44号楼、皇冠街道双子星B座、皇冠街道滨海龙城10号楼5单元、西苑街道百度城一期B栋、西苑街道百度城二期5号楼2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威海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