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在线访谈

市应急管理局在线回答问题

问:战局长,请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一氧化碳中毒的相关知识。答: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荣成市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这样一个平台,来和听众朋友交流和沟通。冬春季节,人们常采用煤炉、火炕、炭火盆等各种方式取暖,一旦煤、木炭等燃烧不充分就会产生一种闻不出、看不见的气体——一氧化碳。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如果达到0.04%-0.06%时,就可使人中毒。

访谈时间:2022年12月13日

主题嘉宾:党委书记、局长 战军刚

访谈内容

市应急管理局在线回答问题

问:战局长,请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一氧化碳中毒的相关知识。

答: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荣成市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这样一个平台,来和听众朋友交流和沟通。冬春季节,人们常采用煤炉、火炕、炭火盆等各种方式取暖,一旦煤、木炭等燃烧不充分就会产生一种闻不出、看不见的气体——一氧化碳。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如果达到0.04%-0.06%时,就可使人中毒。一氧化碳被人吸入肺中,与血红蛋白结合,生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液失去运送氧气的能力,造成人体组织缺氧,发生一系列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导致死亡。


问:哪些情况可能引起一氧化碳中毒?

答:(一)冬天用煤炉取暖,门窗紧闭、排烟不良。

(二)煤炉没有烟囱或烟囱闭塞不通。

(三)烟囱正对风口,煤气逆流入室。

(四)室内无通风设备。

(五)液化灶具漏泄、煤气管道漏泄。

(六)使用燃气热水器并与浴室建在同一屋内。

(七)长时间停车时开空调。

 

问:一氧化碳中毒又被称作“无形杀手”,不少中毒者因为对一氧化碳中毒有所忽视,才发生中毒情况,又或是耽误了治疗的时间。那么,我们对一氧化碳中毒的认识还存在哪些误区呢?

答:误区一:只有烧煤才会引起中毒。

实际上,凡属含碳的燃料,如汽油、煤油、木炭等,在缺氧而不能充分燃烧时,皆可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引起一氧化碳中毒。

误区二:用湿煤封火或放一盆水不会引起中毒。

一氧化碳极难溶于水,水分和煤在高温下会发生化学反应,可生成一种叫水煤气的混合气体,含有大量一氧化碳,且比重大,更易在室内弥漫,增加中毒危险性。要想预防中毒,关键是门窗不要关得太严,烟囱要保持透气良好。

误区三:装设烟筒就不会中毒。

如果遇大风倒烟、烟筒被烟灰或其他东西堵塞时,一氧化碳排不出或排量少,大部分会扩散在室内,能引起中毒。

误区四:门窗上有缝隙不会引起中毒。

如果门窗缝隙处于低处,一氧化碳便不易排出,因此门窗上有缝隙也可能发生一氧化碳中毒。

误区五:臭渣子味就是煤气?

事实上,煤气是一氧化碳气体,是无色无味的,是碳不完全燃烧生成的。有些人认为屋里没有臭渣子味就不会中煤气,这也是错误的。

误区六:冻一下就会醒?

寒冷刺激不仅会加重缺氧,更能导致末梢循环障碍,诱发休克和死亡。

误区七:灌醋能救中毒病人。

对一氧化碳中毒尤其是处于昏迷状态的病人,硬往嘴里灌醋,容易呛入肺内,阻断肺泡气体交换,致使病情加重,甚至死亡。

误区八:中毒病人抢救过来就没事了。

煤气中毒患者必须经医院系统治疗后方可出院,否则容易遗留并发症或后遗症,出院后应口服药物或进行其他对症治疗。有的中毒者经过2周至3个月时间又突然出现痴呆、大小便失禁、偏瘫等症状,往往被误诊为脑出血、精神病等。其实,这仍是一氧化碳中毒的特殊表现,一氧化碳中毒可能造成中枢神经后遗症,一定要坚持后续治疗,避免留下后遗症。


问: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后,正确的紧急施救如何进行?

答:(一)使用煤炉取暖或燃气热水器洗澡时,若感到头晕、胸闷,应立即打开门窗,把病人移送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注意保暖。查找煤气漏泄的原因,排除隐患。注意不要开关电器,不要在室内使用电话或手机,不要使用明火和打火机,不要用火检漏。

(二)症状轻的,可给些热浓茶,这样不但可抑制恶心,而且有助于减轻头痛。头痛者可给服去痛片或阿司匹林,一般1~2小时即可恢复。

(三)症状严重的,恶心、呕吐不止,神志不清以致昏迷者,应及时送医院抢救,最好请救护站送到有高压氧仓设备的医院。如果拖延时间较长,昏迷的患者可受到不可逆的大脑损伤。护送途中要尽可能清除患者口中的呕吐物或痰液,将头偏向一侧,以免呕吐物阻塞呼吸道引起窒息和吸入性肺炎。

(四)如果患者呼吸不匀或微弱时,可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进行抢救。

(五)如果呼吸和心跳都已停止,可在现场做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即使在送医院途中,也要坚持抢救。


问:居家生活中,如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

答:(一)保持通风是关键。合理使用煤炉,装上烟筒并使其完整。烟筒出口最好加上一段朝上的烟筒,防止倒灌风,出风口要安装弯头,以防烟气倒灌;煤炉通风口要直对门口方向,夜间用煤球封火时应适当留通风口,千万不可封死所有通风的地方,用于封火的燃煤量也要适中。白天用煤炉做饭时要打开窗户,让空气流通;切忌在没有烟囱的情况下在室内用煤、木炭、木柴、焦炭等可燃物取暖。

(二)煤炉、烟筒一定要密封。架设在室内、用于通煤气的炉筒各接口处,必须要用双层塑料胶带或黑布胶带缠绕使其封闭,而炉筒各接口处要顺向连接并保持一致,以防煤炭燃烧产生的液体倒流,影响通气、腐蚀炉具。

(三)由于蜂窝煤燃烧产生的煤气液体酸性很强,容易腐蚀铁皮炉筒,为防止不断脱落的铁锈堵塞煤炉的排气口,使用时最好三四天清理一次杂物,并轻轻敲击炉筒,让即将脱落的铁锈脱落并清理干净,以防烟灰堵塞烟筒,影响煤气出路。

(四)选购蜂窝煤时要注意,优质,也就是毒气很小的煤球色发蓝,而劣质蜂窝煤色泽发黑。从燃烧过程看,劣质煤燃烧过的废煤球有点发红,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而优质煤燃烧过的废煤球整体发白且产生的废气无害。

(五)装有土暖气者检查管道穿过墙壁的地方,应该完全堵死,防止有害气体进入卧室。

(六)汽车怠速运动时,不可长时间开空调,在开空调的密闭空间,有毒气体聚集,也会引发一氧化碳中毒。

(七)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特别要注意在降雪、大风、浓雾和气温回升时煤炉使用安全。为了防止万一,可在家里安装1个换气扇。


问:为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我们开展了哪些工作?

今年,为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发生,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安全生产例会进行了部署,11月2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全市各镇街、各部门将防范一氧化碳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突出抓好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农村独居户等重点部位,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基层干部、村居网格员、老党员、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深入村(社区)逐户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治消除取暖设施安全隐患。对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重点家庭,进行重点排查,明确专人负责,真正将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广泛开展冬季取暖保供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制作播发广告、动漫、视频、图文、抖音等科普作品和预警、提示信息,普及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知识,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街道、社区、乡村的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燃煤、用气特别是自烤煤炉和煤气灶的安全常识,切实增强群众自救、互救和防范能力。

(三)加大体验式安全教育力度,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了一批公众参与性强、教育效果好的安全教育体验馆,特别是因地制宜建设了一批具备用气、用电、防火、防中毒等教育功能的小微型体验馆,组织群众进行体验式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和宣传效果。

(四)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居民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明白纸》,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印制《居民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明白纸》,组织相关人员逐户发放,确保明白纸发放到每一户、每一名职工手中,确保“明白纸”发放率达100%。


问:战局长,请您给听众朋友们谈一谈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状况?

答: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是中华民族传统的风俗习惯,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和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同时也影响居民的生活健康。目前,我市共有批发企业1家,常年销售店19家。近期,我省连续发生两起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我市高度重视,建立部门联动、属地监管、群防群治、有奖举报等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有序。


问:战局长:请问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需要哪些申请条件?烟花爆竹经营店(点)应当具备哪些安全经营条件?

答: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市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问:战局长:请问近期流行销售冷光烟花等行为是否需要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介绍一下冷光烟花具有哪些危险性?

答:2021年2月14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强调,各地要将冷光烟花纳入烟花爆竹管理。因此销售冷光烟花等行为需要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近年兴起的“仙女棒”“电子烟花”等冷光烟花均属于烟花爆竹,虽然火焰温度较低、烟雾较少,但喷射口温度仍高达700-800℃;“钢丝棉烟花”属于易燃危险物品,燃烧温度高达2000℃以上,可灼伤人体,燃放不当易引发火灾。运输过程中如果不合规,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问:战局长:请您详细介绍我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情况?专项整治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答: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安委办制定了《荣成市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暨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此项工作自2022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2月1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2022年11月25日前是部署动员阶段:要求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安排部署本辖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2022年11月26日至12月16日是摸排整治阶段: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镇(街道)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全面摸排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同步开展本系统内排查整治工作。

(三)2022年12月17日至2023年2月5日是市级督导阶段:结合烟花爆竹旺季监管工作,由市政府安委办牵头组织对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及部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督导。

(四)2023年2月6日至2月19日是总结提升阶段: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对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做好专项行动工作宣传,组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做好问题隐患整改,确保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实效。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强化烟花爆竹流通运输过程监督管控、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关、严格规范燃放和购买烟花爆竹行为、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高压态势,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责任网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严防事故发生,实现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问:战局长:为了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标,我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切实将专项行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对照《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措施清单》,分解细化具体工作任务,形成工作清单,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治理方法等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狠抓打非,注重实效。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以“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可能藏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闲置房屋、出租房、偏僻院落、偏僻地区的养殖场等可疑场所,做到排查一片、放心一片,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坚持正面宣传和典型曝光相结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和公共场所显示屏、宣传栏,制作并播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片及字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购买合格、合法的烟花爆竹,依法、安全、文明燃放。同时,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鼓励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检举揭发相关非法违法行为,形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