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生态农场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省级生态农场评价认定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对照《山东省省级生态农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形成申报材料,并于12月16日前将主体申报材料(5份)、省级生态农场申报汇总表(1份)、《项目审批表》(4份)和《涉渔企业信用承诺书》(3份)报至荣成市海洋发展局渔业发展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电话:7587115, 邮箱:rcyyk@wh.shandong.cn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生态农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荣成市海洋发展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