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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召开渔船管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年11月23日 18:23 来源:荣成市宣传部 浏览次数:

11月22日,荣成市召开渔船管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渔船管控工作有关情况以及下步部署安排,荣成市海洋发展局、荣成市公安局、荣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围绕涉渔行政监管、刑事执法和渔船修造等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管控措施进行介绍并就社会关切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荣成市海洋发展局表示将加强重点船舶监管和船员教育培训,强化渔港进出港管理和北斗监控监管,严厉打击渔港渔船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荣成市公安局表示将继续深入推进海洋涉渔综合治理工作,保持对各类涉渔违法犯罪活动的凌厉攻势,为维护全市海洋渔业生产秩序平稳有序贡献强有力的公安力量。

荣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表示将继续依厂管船维护产业链生产秩序,核查坞台修造渔船备案资料,督导修造船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修造船事件发生。


提问一:下一步,荣成市将采取哪些有力措施来强化渔船管控工作?

下一步,荣成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将加强“三个重点监管”,进一步推动渔业管理秩序稳定向好。

1.加强重点船舶监管。对靠港渔船,严格检查安全通导设备安装、渔捞日志填写、船员核酸台账记录等事项,把好渔船“入口关”。对涉韩入渔渔船,严格落实报进报出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固定港停靠、专用泊位卸货等机制,切实加强入渔渔船全程监管。对海上作业渔船,督导渔船落实值班瞭望等制度,跟进做好大风等异常天气管理,保障海上生产安全。对辅助运输船、钓具渔船,参照入渔渔船管理标准进行。

2.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强化渔港进出港管理,督导各渔港服务公司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纳入渔港组织化渔船严格落实提前12小时报备和进出港登记检查等制度,加强进出港人员、车辆(包括大货车)测温、验码等管理。强化北斗监控监管,指挥中心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利用北斗平台、山东省渔船渔港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及305个渔港视频监控,全面加强渔船船位监管,确保渔船稳定可控。

3.加强重点群体监管。对船员群体,依托依港管船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更新完善渔船“一船一档”,加强船员教育培训,提高渔船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对中介群体,会同人社部门加强中介机构明察暗访,严禁违规介绍船员到渔船工作。对船东、渔港公司负责人,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增强风险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提问二:举报违规修造“三无”渔船如何奖励?对于违规行为如何处罚?

建立奖惩机制,构建“不敢违规”机制。一方面,鼓励船厂举报违规修造渔船违法行为,对举报加装暴力抗法工具或“三无”渔船的船厂,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评定加20分的激励;发动群众监督,及时将有价值的线索推送至海洋渔船综合管控工作专班,并对接协调社会信用服务中心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个人予以信用加分。另一方面,从严惩处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据《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给予罚款、停产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有力震慑船厂涉渔船违规行为。


提问三:当前涉渔犯罪活动主要包括哪些类型?如何处罚?

当前,涉渔犯罪活动主要表现为休渔期非法出海捕捞、非法前往他国海域捕捞等类型,可能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或组织偷越国(边)罪、偷越国(边)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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