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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召开婚俗改革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7:24 来源:荣成市宣传部 浏览次数:

11月10日下午,荣成市民政局召开婚俗改革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围绕婚俗改革作主题发布,并接受记者提问。

自2021年6月1日起,山东省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政策,男女双方只要有一方为威海其他区市(环翠区、文登区、乳山市)户籍或者男女双方均为威海市以外户籍的,但一方持有荣成市公安局发放的居住证,就可以提前2个工作日在“山东省民政厅官网”或“爱山东”APP进行网上预约后,按照约定时间,男女双方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可到荣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

跨区域婚姻登记满足了群众在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实际需求,是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及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重大举措和政策创新,适应了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它突破了施行近20年的《婚姻登记条例》制约,为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惠,是一件深受社会欢迎的民生实事。

今年来,荣成市婚姻登记处以“热心、耐心、细心、诚心”服务理念,推行“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腔热情”的“三个一”接待准则,为群众提供“婚姻登记一条龙”服务,极大地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在创新业务方面,启用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为市民提供智能化、便捷化、优质化的婚姻登记服务;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实现跨区域婚姻登记业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关系处理咨询、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婚姻危机调处等公益性服务。

2022年以来,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离婚、补发婚姻证件等业务共计3827件,合格率100%。

在婚俗改革方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以此提升新人对婚姻的神圣感和责任感。在元旦、七夕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举办集体婚礼,倡导喜事新办,提倡适度简约,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2022年共举办集体颁证仪式2次,集体婚礼2次,深受新婚当事人欢迎。

下一步,荣成市民政局将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以服务质量提升和群众满意度提升为目标,再接再厉,奋发进取,推动婚俗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提问一:离婚30天冷静期是怎么回事?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通俗地讲,协议离婚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

第二阶段,冷静期三十日,在这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双方不申请撤回就到了第三个阶段,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在这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共同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处审查后发给双方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如果这个阶段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问二: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后,还需要再到婚姻登记处换离婚证吗?

《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1080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处发的离婚证和法院出具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都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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