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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482U/2022-07628
    • 发布单位:荣成市农业农村局
    • 内容分类:耕地地力保护
    • 成文日期:2022-01-0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申请指南

时间:2022年01月05日 14:44 来源:荣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为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现就做好202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实施和宣传发动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市各类种粮主体(含种粮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下同)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乡镇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核实、公示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

二、明确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流程

(一)种粮主体自报告。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农民未在2022年1月31日前配合完成面积申报、核实,公示期内又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后不再补报;未准确申报的,漏报、少报部分公示期后不再给予补报;弄虚作假、虚增多报的,一经核实,必须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乡镇政府。针对今年我市晚播小麦面积较大、出苗情况不均衡的实际,要积极稳妥推进面积核定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虚报。

(三)镇(街道)审核。乡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核定面积时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乡镇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镇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政府。由镇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镇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乡镇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五)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六)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34元的标准,于市财政局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把资金拨付县农发行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到农户。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

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种粮主体直接受益。必须及时查处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村集体代领补贴、用补贴抵顶各种欠款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咨询举报电话:财政局0631-7562012  农业农村局0631-759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