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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在线回答问题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17:29 来源:荣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问:张书记,您好,12月份我们《“海螺姑娘”叩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幸福之门》获得“全国2021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您能介绍下我们的先进做法吗?

答:主持人好。目前,荣成市有特困对象4372人,其中分散供养特困对象3212人,群体基数大、服务需求多,为有效保障和改善特困人员生活品质和精神面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20年7月荣成市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与威高集团合作,投入1844.08万元实施了“海螺姑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监护服务项目。截至目前共开展居家服务66万人次,累计服务时长75万小时,得到服务对象的充分认可和好评。

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点创新做法:

一是服务体系突出一个“新”字。为保证救助服务“上下贯通、精准到位”,创新建立了“1+11+N”的三级服务网络。“1”就是建设1处“海螺姑娘”分散特困人员服务中心站,安排8名专业管理人员,对所有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进行在线监管和统筹调度。 “11”就是建设11处镇街二级服务站点,每个二级站配备1辆巡访车、3辆电动车,点状辐射22个镇街,负责“海螺姑娘”招募、培训和辖区对象探访。 “N”就是组建N支“海螺姑娘”居家服务团队,统一配备工作服、专用工具包,开展标准化服务。目前,已发展75支服务队伍,海螺姑娘800多名。  

二是服务内容突出一个“细”字。“海螺姑娘”主要开展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生活照料等六大类服务,在既定套餐服务基础上,可随时预约调整服务项目。

三是服务考核突出一个“严”字。 成立“海螺姑娘”服务监管中心,所有“海螺姑娘”上岗前一律进行专业培训,服务中实时上传服务照片、评价录音等内容,服务后逐一进行电话回访,定期安排入户走访,评价结果直接与“海螺姑娘”工资挂钩,实行末位淘汰,做到严进严管。每季度对服务团队进行百分制考核,根据考核得分确定A、B、C、D四个等级,考评结果作为拨付经费、行业评优、招标比选的重要依据。

截至目前已为特困对象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生活照料等生活服务67万人次,累计服务时长76万小时,我市特困供养服务已由“兜底保障救助”走向“适度幸福供养”。

问:张书记,我们在社会救助方面的工作成效显著,那么您能为我们介绍下全市社会救助的相关情况么?

答:近年来,我们下大力气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做好困难群众资金保障工作。完成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的提标保障工作,保障标准较年初提高10%以上,2021年共计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1.08亿元。

二是做好低收入动态监测。为全面巩固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我市部署镇街开展低收入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各镇街通过入户走访摸排,把低收入困难人口找出来,确保低收入人口及时、全部纳入监测范围。截至目前,已将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共计660人纳入低保保障中。

三是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工作。组织22个镇街召开培训会,会上对居住地申请低保的政策进行全面讲解政策。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印制1100份宣传单到张贴村居公开栏,在中国荣成、齐鲁晚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变被动申请为主动救助,与医保数据进行比对,将在我市居住的外地户籍医疗花费较大常规工作的人员纳入主动摸排范围,对所在辖区的4032名外来流动人口进行统计,对有医疗、教育刚性支出的外来流动人口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初步符合条件的签订财产授权书,进行经济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

问: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我市对节地生态安葬予以一定奖励。李文杰主任,具体奖励政策是什么呢?

答:根据《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祭祀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荣政发〔2017〕14号)要求,支持和引导不留骨灰或者骨灰撒海。凡具有我市户籍居民死亡后不留骨灰的,每例奖励1000元;采取海葬、树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方式的,每例奖励800元。选择海葬的,可直接拨打威海金山公墓电话:5920321进行预约登记办理,选择不留骨灰的,逝者家属到市殡仪馆办理火化时,可申请填写《荣成市生态殡葬补助审批表》;选择其他生态安葬的,应在当地民政部门(区、镇街)指定墓地(海域、树葬区)安葬,逝者家属可申请填写《荣成市生态殡葬补助审批表》。每年5月底、11月底分两次进行节地生态安葬居民信息统计,并组织实施奖励资金发放。2017年以来我市共有1603人选择节地生态安葬,发放奖补资金157.10万元。其中不留骨灰1443人,海葬154人,树葬5人,壁葬1人。

问:李主任,能和大家介绍一下,镇级新建墓穴的标准吗?另外亲人去世在村镇墓穴安葬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答:一是新逝去的人员需要在村、镇街传统墓地安葬的,必须在村委会或镇街指定的位置安葬。传统墓葬区坟墓标准为单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2平方米,墓碑高不得超过0.8米,提倡使用卧碑或横碑,严禁使用白碑。对违反规定要求的逝者亲属进行征信惩戒。

二是我市新建公益性墓地采取卧碑方式,碑长不超过0.6米,碑宽不超过0.5米,厚度不超过0.15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单个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穴间距不大于0.6米。墓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

问:张书记,近期,我市启动大病救助活动,那么您能具体介绍一下慈善大病救助政策吗?

答:根据《2021年荣成市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要求,荣成市对以下四种情况的人员给予慈善大病救助,一是对患有21种特定门诊慢性病且年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的大病患者家庭,当年累计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个人实际自负部分仍然超过1万元的家庭;二是城乡低保家庭、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困境儿童、脱贫户(享受政策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当年患病住院个人实际自负部分不设起付线;年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的大病患者家庭,当年患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个人实际自负部分仍然超过2万元的家庭;三是支出型社会困难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低于上年度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大病患者家庭),当年患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个人实际自负部分仍然超过4万元的家庭,慈善大病救助标准按照个人实际自负部分20%的比例予以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四是其他患病家庭,对向我市慈善总会捐款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列入以上救助范围,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可在不超过其捐款总额的前提下,按最高20%的标准给予救助。如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致电荣成市民政局慈善服务科0631-7573077咨询,工作人员将认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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