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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合同】荣成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年09月29日 14:12 来源:荣成市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以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激发市场创新创业活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先进地区,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巩固提升既有优势,推动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较大突破。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目标,采取有力工作措施,强化审判执行工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助推荣成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重点任务

1.加快涉企案件快速办理,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通过12368电子诉讼服务,对涉企案件进行跟踪服务,公开案件进展信息,畅通案件当事人和办案法官之间的沟通渠道,提高企业满意度和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增强各解纷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多元联动,凝聚非诉解纷工作合力。提升诉源治理水准。

3.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简化诉讼程序,实现立审执无缝衔接,降低衍生案件率,提高服判息诉率,有效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4.全面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加大破产案件简易程序适用力度,缩短办理天数,探索开展预重整制度,高效处置企业破产案件。加强破产信息化技术运用,降低破产费用成本,完善破产审判各项制度。

5.强化营商环境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解读,宣传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和重点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方案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健全完善非诉解纷模式,推动更多纠纷以非诉讼方式化解。

1.继续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嵌入市综治服务中心,新建860平方米服务场所,建成集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等“六大功能”为一体的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案、调解、审判等6个服务窗口,选派4个速裁团队、2个交通事故团队常驻中心,借助融合优势,与驻地18个调解组织、12名特邀调解员联动,按照“综治中心首次分流—法院团队二次分流—委派调解—未调解成功网上立案—简案速裁”的模式,实现矛盾纠纷闭环化解。推动“无讼社区”创建活动,制定“无诉讼村(社区)”,引导各行业部门和镇街主动融入全市诉源治理大格局中,推动《无诉讼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加强与市综治服务中心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实质化对接,与威海仲裁委共签诉裁对接工作机制文件,设立诉裁对接中心,对调解员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仲裁裁决,不再进入诉讼程序,减少案件增量,实现诉讼案件增幅和总量“双下降”。

(责任部门:速裁团队,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完成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制定《荣成市人民法院立案指引》、《荣成市人民法院立案清单》、“一次性办好”,将立案操作流程、办理用时、注意事项条目化公开,明确告知当事人相关诉讼流程,并将一审民事(行政)、二审民事(行政)、申请财产保全、刑事自诉、国家赔偿、再审申请、执行案件立案材料及相关提示清单化公示。加强网上立案审核周期监管,提高网上立案率。建立信访接待案件处置实体工作站,推出“接诉即答”“接单即办”初信初访机制,在微信公众号公开院领导接访时间,推行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回访制度,落实信访工作周调度、维稳信息“零报告”制度。制定《关于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实施办法》,公开诉前调解流程;诉前调解成功后,尽量推动调解协议当场履行、自动履行,防止诉前调解成功的纠纷导入诉讼;对达成协议的案件,及时出具司法确认书,实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

(责任部门:立案庭、速裁团队,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发挥人民法庭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依托人民法庭在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站”,定期组织法官到社区坐班,通过现场示范调解、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责任部门:各法庭,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强化金融案件繁简分流。权利义务明确、争议较小案件由速裁团队快速处理,不宜速裁案件由崖头法庭集约审理,推动金融纠纷“进阶式”化解。强化对金融案件分析研判,加强与荣成农商行等金融机构联动互通,帮助金融机构针对性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漏洞,实现金融纠纷“根源式”防范。

(责任部门:速裁团队、崖头法庭,完成时限:7月底)

5.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强化重大案件(涉及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体性案件)行政和解工作。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运用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平台,扩大和解范围,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纳入和解范畴。推动行政审前和解中心实质化运行,积极引导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庭前调解。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推动正职出庭应诉。

(责任部门:行政庭,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严格落实全流程网上办案规定,把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放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案结事了”理念,简化程序,坚持以纠纷实质性化解为导向,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本环节、本程序。

6.全流程优化办案节点。在诉前调、立案、审判、执行等关键节点向当事人发送12368司法服务信息。对所有案件进行提速、增效、减时、降费,尤其对双方都是企业案件,做好案件标识,尤其要标识企业的单位性质,定期通报原被告双方都是企业的买卖合同案件质效情况。

(责任部门:各业务庭、信息科、审管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巩固立案登记制成果。制定印发《荣成市人民法院立案指引》《荣成市人民法院立案清单》,坚决杜绝不立案、拖延立案、增设门槛、搞变通限制立案等现象。将立案审核时间平均压缩至3日内,加强网上立案审核周期监管,提高网上立案率。当事人网上执行立案无需提交法律文书和生效证明。

(责任部门:立案庭,完成时限:7月底)

8.加大诉讼费“减免缓”措施适用力度。对网上“缓减免”申请要在7日内审核完毕。按《山东省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退付诉讼费。

(责任部门:立案庭、行装处、各业务庭,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提高裁判文书的可执行性和自动履行率。引导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约定违约、担保等惩罚性条款,提高调解书自动履行力度。减少办案环节和衍生案件,把纠纷化解在本程序内,有效降低衍生案件率,切实提高服判息诉率。着力研究解决服判息诉率低和衍生案件大幅上升的问题,降低调解案件申请执行占比,提升裁判自动履行率,缩短平均办案天数,提高审限内结案率。

(责任部门:各业务庭,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全面加强电子诉讼。进一步增加互联网庭审,外地当事人优先适用互联网庭审,进一步完善电子送达平台功能,程序性文书全部实现电子送达。

(责任部门:各业务庭,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大力推广“互联网+评估鉴定”。提高网上委托鉴定率;争取将民商事案件平均鉴定周期缩短至30 日之内;完善对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考核和动态管理;降低评估、审计、鉴定等机构中介服务费用成本,减少鉴定评估时间,降低评估费用。

(责任部门:立案庭,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定期开展案件评查机制。制定下发《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管理办法》,通过对发改、审限变更、超6个月未结等6类案件进行常态化评查,每季度对改发案件进行分析,健全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改发案件交流机制,促进案件质量提高。

(责任部门:审管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作用。针对重大、疑难、新类型以及对证据问题、法律适用问题存有分歧等情形的案件纳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范围,在讨论个案的同时,及时整理提炼形成的生效案件的裁判规则,形成条线指导意见,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规范同类型案件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

(责任部门:各业务庭、审管办,完成时限:8月底)

14.严格落实司法公开的规定。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开展便民诉讼引导服务制度,设立法院开放日,推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举措。坚持凡是依法应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方式刊登庭审公告,方便公民旁听庭审。公开信息查询,依法公开相关的执行案件信息、被执行财产情况、执行过程中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以及需要执行听证的信息等,使被执行人能在执行过程中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快公众服务网建设进度,进行审务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率保持达100%以上,庭审公开率达15%以上,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95%以上。

(责任部门:各业务庭、审管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推进综合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对执行拍卖、评估、终本等23个办理节点全面梳理,制定现场选择评估方式确认书、终本约谈等格式文本,倒逼执行行为透明规范。同时,加强执行网格化建设,将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等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范畴。

(责任部门:执行局,完成时限:9月底)

(三)坚持案件质量与办案效率并重,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断凸显人民法院的“人民”属性,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大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16.开展“企业涉诉问题大调研”和“走访企业服务发展”活动。提出针对企业的风险预防和纠纷化解建议。成立法官普法志愿服务队,将54名法官整合结对全市32处重点渔港,组织法官每月第一、第三周深入渔港走访调研,发放普法材料,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法制讲座,将优质司法服务送到渔业生产第一线。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业务庭,完成时限:9月底)

17.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一是刑事审判中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严格区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对民营企业家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二是坚持惩罚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严厉惩处严重危害民营企业发展和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三是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强化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办案意识,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纠纷。

(责任部门:各业务庭,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快速清理破产积案,缩短办案耗时。

18.加大破产审判力度,推行“简案快审”模式。对于债务关系简单、资产规模不大的破产清算案件,简化处置程序,加快债权人收回债务时间成本。

(责任部门:民二庭,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探索建立破产预重整制度。准确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依法高效处置企业破产案件,避免不当耗费社会资源,有效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

(责任部门:民二庭,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创新破产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破产质效。

20.建立常态化、法治化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依托该机制,加强与政府部门点对点协作,着重建立破产援助基金、税务便捷处理、工商简易注销等机制。

(责任部门:民二庭,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

21.开展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通过“两微一网”各类媒体渠道宣传营商环境优秀案例和便民司法服务措施,及时总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指标典型案例和工作亮点,加快转变观念、提高效能,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积极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责任部门:审管办,完成时限:10月底)

四、组织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是我院今年重点工作之一,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责任明晰、落实有力。荣成法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分管院长为副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业务庭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审管办和民二庭,分别负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开展迎评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细化目标任务,列明问题清单,制定创新计划,每周汇集上述各部门工作进展,提升“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质效。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意见,攻坚突破,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荣成市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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