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职工,符合《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提取条件,公积金缴存人凭规定材料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无需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无需支付手续费等任何费用。
缴存职工请勿相信“快速提取住房公积金”、“代提住房公积金”、“无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路边广告、网络广告或二维码。
按照有关规定,职工以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住房等手段骗提套取公积金的,没收其伪造虚假的证明材料并留存影印件,通报所在单位并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名单,取消其五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并对已骗提套取的资金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中介机构协助公积金缴存人员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并胁迫收取高额手续费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缴存职工可通过威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网厅、手机APP办理以下提取业务: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无房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
3.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离休、退休的;
6.加装电梯提取的;
7.出国出境定居的;
8.下岗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大家:“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依法依规办,手续更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