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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线回答问题

问:洪局长,首先请您介绍一下今年以来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重点、亮点工作。答:好的,主持人。今年以来,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唯旗誓夺、事争第一,干则一流、出则精品”的目标要求,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扎实开展作风大改进行动,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访谈时间:2021年8月3日

主题嘉宾:党组书记、局长 洪超 副局长 冯学勇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洪彬

访谈内容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线回答问题

问:洪局长,首先请您介绍一下今年以来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重点、亮点工作。

答:好的,主持人。今年以来,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唯旗誓夺、事争第一,干则一流、出则精品”的目标要求,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扎实开展作风大改进行动,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一是全面提升优抚褒扬工作质量。结合庆祝建党百年,深入开展英烈精神褒扬活动,持续推进英烈事迹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五进”活动100余场次,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已帮助20多名烈士亲属找到烈士安葬地。二是提高双拥共建工作效果。联合武装部、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上门为68户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属送喜报和慰问金;大力宣扬院夼“拥军船”典型,院夼“拥军船”船长集体被评为第三届全国“最美拥军人物”。三是高效发挥服务保障体系作用。市级服务中心和22个镇街服务站全部达到国家示范型服务站标准,俚岛、崖头服务站入选全省“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对接招商银行,发放崇军卡11800多张。四是稳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军岗日”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40家市属企业提供3000个就业岗位,1500多名退役军人参加,达成意向244人。联合建行、农商行等发放创业贷款1265.4万元,为64名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支持。五是创新发展思想政治工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文推广我市“信用激励”推动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创新发展典型经验。在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会、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现场交流会上分别做了经验交流。


问:洪局长,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4周年,我们都开展了哪些活动来庆祝八一建军节?

答:八一,既是现役军人的节日,也是退役军人的节日,我们在八一期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一是对32家驻荣部队及上级机关、1处域外驻训部队进行了走访慰问,共送去价值39万元的慰问物资;为远在大连的“荣成舰”官兵,送去价值10万元的慰问物资。对1400多名1-4级伤残军人、70周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困难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二等功以上人员进行重点走访慰问,送去了大米、茶叶、牛奶等慰问品。二是7月30日晚举办“军民同心永向党  共谱双拥新华章”——荣成市庆祝建军94周年文艺晚会,大力颂扬军地军民鱼水深情。组织6个文艺团体、文化志愿者等社会组织对我市17处“小、远、散”驻军单位和1处域外驻训部队进行文艺进军营演出。全市各部门、各镇街以及广大社会组织,也都积极开展到部队走访慰问、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组织干部职工到部队过军事日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军民共庆八一建军节。


问:冯局长,听说今年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请问目前落实了没有?

答: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2021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农村籍老义务兵、烈士老年子女等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其中,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适当予以倾斜。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优抚对象的深切关怀和特殊关爱。目前上级正式提标文件没有下发,我局待收到上级正式提标文件后,将及时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政策,同时从8月1号开始补发。


问:张主任,听说今年第四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已经报名完毕,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相关情况。

答:第四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已于7月中旬完成报名。目前正在进行查体,之后进行结果公示,8月中下旬组织选岗,9月初上岗。

这次岗位设置主要有三类:一是镇街网格服务岗位。经征求各方面意见,40周岁(含)以上的,主要分配在镇街、社区岗位,引导发挥社区网格员管理制度优势,实现有机衔接。二是市直部门执法辅助岗位。40周岁以下的,主要分配在市直岗位。三是国有企业岗位。拿出20个国企岗位(由国资部门提供), 解决国企用工急需,采取双向选择方式,鼓励有专长的退役士兵到国企更好发挥自身价值。将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资金拨付给国有企业,由国有企业统一发放基础薪酬和军龄补贴,绩效考核改为发放企业岗位津贴。国有企业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人员参照本单位同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奖励。企业确保其待遇水平、年终绩效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职工平均水平。对表现优异的专项公益岗人员,提供晋升渠道,让他们有上升空间。如个人表现良好,经双方协商同意,三年专项公益岗合同期满后可转为国有企业正式职工。


问:洪局长,听说今年我市建设了光荣院,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相关情况。

答:光荣院为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是对孤老优抚对象实行特殊生活、医疗保障的优抚事业单位。我市自去年起实施光荣院改扩建项目,利用社会福利中心4号楼进行改建,高标准打造一处集优抚对象集中养老、医疗康复、健身娱乐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公办光荣院。目前内部装修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生活、医疗、文化娱乐等智能化设施配套,计划今年10月正式投入运营。


问:冯局长,请您介绍一下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审批需要如何办理。

答:根据《关于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工作的通知》(威退役军人发【2019】18号)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从部队退役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需提供下列档案材料: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符合带病回乡申请条件的退役军人,需要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退伍档案患慢性病记载或原始住院病历复印件等到户口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带病回乡审批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近年来,部分退役军人反映确实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而且现在病情加重,影响本人的生产生活,由于退伍时担心影响以后就业,要求部队档案不予记载,现在国家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有政策,部队出示证明能不能申请的问题。根据文件规定,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须提供原始退伍档案记载或原始病历复印件,退役后到部队出具证明不在办理范围。我们在办理过程中,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把审核关,杜绝违规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问:张主任,请问退役士兵异地安置条件是什么?

答:1.服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2.符合军队有关规定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规定,进一步放宽易地安置限制。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凭退役证件、落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问:冯局长,听说我市为优抚对象购买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险,请您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我市自2019年8月1日起统一为享受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购买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险,今年已经是第3个年头,承保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保障范围为: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护理津贴及重大疾病保险,报案电话:0631-2870000。


问:张主任,请问退役士兵在部队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回地方后放弃安排工作有什么待遇?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规定,允许选择灵活就业。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经本人申请确认后,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的退役士兵,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规定执行。


问:冯局长,请问符合哪些条件的驻荣部队随军配偶可享受地方生活补助金?

答:1.已办理随军手续并取得本市户籍;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3.已按《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3]102号)规定,享受部队发放的基本生活补贴,并由军人所在部队后勤保障部门按规定为其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4.已领完失业保险金或不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问:冯局长,请问驻荣部队随军配偶停发地方生活补助金的情况包括哪些?

答:1.军人退出现役或不再享受随军配偶待遇的;2.随军配偶与军人解除婚姻关系的;3.随军配偶已就业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问:张主任,请问我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关于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1〕8号)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住房补贴是“从批准转业的翌年1月1日起,根据安置地政府的规定,按照当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办法执行”。目前,我市在职公务员的住房补贴按本人基本工资的35%计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与我市公务员采取相同的住房补贴计发办法,即按基本退役金的35%计算。


问:张主任,请问申请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电〔2017〕44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19〕3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对符合以下三点的退役士兵提供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

1.现户籍地是荣成市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由安置地政府安排工作,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2.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动离岗或主动辞职后选择专项公益性岗位,不在招聘范围。

3.本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商业经营及创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判刑人员服刑期内的,不在招聘范围。


问:张主任,请问取消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专项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提出终止其劳动协议意见,报市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财政局备案,并取消所有待遇:

(一)严重违法违纪的;

(二)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组织、策划、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和聚集上访活动的;

(四)不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上岗的;

(六)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七)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本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商业经营及创办社会组织的;

(八)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九)其他违反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