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近年来,供电公司紧紧围绕我市工作大局,聚焦精致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坚持“电网规划全面融入地方发展规划、电网建设超前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担当作为、奋力攻坚,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下面请樊总为听众朋友们简要介绍一下今年以来咱们供电公司在电网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
访谈时间:2021年7月8日
主题嘉宾:副总经理 樊佳明
问:近年来,供电公司紧紧围绕我市工作大局,聚焦精致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坚持“电网规划全面融入地方发展规划、电网建设超前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担当作为、奋力攻坚,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下面请樊总为听众朋友们简要介绍一下今年以来咱们供电公司在电网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
答:好的主持人,2021年,供电公司准备投资2.5亿元,开工建设输变电工程7项,改造变电站11座,新建10千伏线路11条120公里,改造10千伏线路45条135公里,对213个村庄电力设施进行升级,提升市区北部新一中周边、蜊江周边、玄镇区域供电能力,目前所有工程按照年初计划稳步推进,年底前全部完工。截止今年6月份,供电公司投资了1.3亿元,实现了35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工程5开工、2投运,即开工建设了包括绿轴(刁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在内的4项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了院夼35千伏变电站整体改造工程,新增变电容量8万千伏安,新增35千伏及以上线路31.6公里,有效改善了人和区域35千伏电网网架和崖头城区的110千伏电网网架,提升了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四季度,供电公司还将投资1.2亿元,开工建设南郊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该工程建成投运后将进一步提升荣成南郊工业园区域供电能力,解决现有的110kV南郊变电站和35千伏公寓变电站容量不能满足周边区域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用电负荷快速增长需要的问题。为做到电网设备供电能力与社会用电量需求相匹配,供电公司多次专程赴省电力公司争取更多电网专项资金,2020-2021年累计额外争取资金6000余万元,用于专项治理存量老旧变电设备以及局部地区网架结构,成效明显。
问:樊总,供电公司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直走在前列,今年,咱们在简化获得电力方面有哪些新的服务举措?
答:今年,荣成市供电公司结合“精致电网”建设,深入开展“践行初心使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为群众办好事送实惠。
一是获得电力更便捷。政企协同联动,实现“无感办电”。不断推动政企信息互联互通,通过政企联动,依托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时获取企业开办信息和项目赋码信息,提前对接项目用电需求,及时启动电网配套工程,由“客户等电”转变为“电等客户”,推行企业“注册即来电”服务。上线应用“房产+用电”联合过户服务,累计办理自动更名过户832户,政务关联业务实现“一次办结”。贯通爱山东、不动产“一网通办”等系统,实现客户办电电子证照实时获取,客户办电调用政务信息高达24003次,让客户真正足不出户办理所有用电业务。
二是获得电力更温馨。加快推广“办电e助手”,通过“网上国网”APP, 线上为客户提供从办电咨询到装表接电全过程的“一条龙”服务。提供中介机构资质查询服务,方便客户查询选择设计、施工、试验单位。免费提供受电工程典型设计、造价查询服务,方便客户掌握设计标准和工程造价。提供电子账单、电子发票服务,让客户用上“满意电”。
三是电力接入更省钱。全力打造“获得电力示范区”。省级及以上园区和纳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的10千伏企业客户,电网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规划红线。提供最优供电方案,满足企业就近接入电网。对3个省级重点项目和48个市级重点项目用电需求,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对于急需开工的项目实行容缺受理用电申请,按照项目建设用电需求,签订服务契约,倒排工期安排配套电网建设工程,确保不因供电问题影响项目建设和投产。
四是用电服务送上门。组织开展“共谋新发展,四进送服务”大走访活动,以“精、细、实”为标准,线上线下相结合,为客户提供用电咨询、政策宣传、安全检查、电费分析、用能诊断等定制服务,征求意见建议,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企业的政策知晓度和用电获得感,助力乡村振兴,架起党群连心桥,建立现代供客关系,主动服务各市场交易主体,实现网源荷互利共赢良好发展。
问:樊总,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用电负荷不断增高,那今年夏天会出现电力紧张的情况吗,能大体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答:2021年随着疫情影响逐步消退,我省经济复苏势头强劲,全社会用电量增长迅速,全省电力需求呈现高增长态势,远超年初预期。预计度夏期间全省制冷用电大幅增长,用电负荷将保持高位运行,用电高峰时段存在200万千瓦左右供电缺口,如遇持续、大范围极端高温天气,全省最高用电负荷将攀升至1亿千瓦,供电缺口扩大至200-600万千瓦。
目前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我省夏季生活用电负荷不断增加,尤其是空调制冷负荷,预计最高可达3000万千瓦左右,咱们荣成大约20万千瓦,荣成整体负荷预计将达到60万千瓦,同比增加4万千万。二是我省外电输入负荷已占全网用电负荷的1/4左右,电力供应对外依存度高,如外省来电不及预期,全省供电能力将明显减少,供电缺口将进一步增大。
我们供电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提升电网运行水平,提高110千伏及以下配网、农网升级改造力度,有效解决供电卡脖子、低电压和配电网薄弱等问题;结合电网春检计划,合理安排输变电设备检修,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夏季用电高峰期间电网“全结线、全保护、全机炉”运行。目前,已完成春季检修计划219项。二是统筹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各类可调节资源,以市场化方式引导可调节负荷源主体主动调整用电需求,根据电网供电、用电需求及时启动电力需求响应,充分发挥源网荷储协同互动、削峰填谷作用,缓解电网调峰压力。三是加强电力运行监测分析和预警调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用电需求走势,提高负荷测准确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按照“需求性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原则,一旦出现供电缺口,严格、规范执行有序用电方案,按照六级预警调控指标,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等优先购电用户电力供应。四是围绕防范大面积停电、防涝抗旱等,完善各类应急保电预案,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配备精干力量,备足应急物资,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准确、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尽快恢复电力供应。迎风度夏期间,供电公司负责同志和工作联系人手机24小时开机。
问:“碳达峰、 碳中和”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可以解决用电问题,用不完的电还可以上网卖掉,那上网手续和补贴电价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管理规则》规定,客户可到属地供电公司营业厅或网上国网APP办理并网手续。
自然人申请需提供的资料有: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乡镇及以上级政府出具房屋使用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对于住宅小区居民使用公共区域建设分布式电源,需提供物业、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的同意建设证明。)
法人申请需提供的资料有:
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证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
③发电项目(多并网点380/220伏接入、10千伏及以上接入)前期工作及接入系统设计所需资料;
④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批复(需核准项目);
⑤用户电网相关资料(仅适用大工业用户)。
分布式光伏结算标准与备案时间、并网时间、上网模式有关。根据鲁发改价格〔2020〕584号规定:户用分布式光伏,上网消纳方式为“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上网电价均执行0.3949元/千瓦时;央补电价自2020年12月1日至今,暂未下发相关补贴政策,待国家政策下发后,将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上网电价为0.85元/千瓦时。
问:大家现在越来越崇尚绿色出行,买电动汽车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买了电动汽车,想在自己家车位按个充电桩,用电的问题该如何办理?充电费用是多少?
答:市民到各营业厅办理充换电设施用电业务时,需要市民提供以下3种申请资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2)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如租赁车位,需提供一年以上使用权的租赁协议)(3)物业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安装充电桩的证明函》,或提供《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如您未携带证明,请至相关部门开具,资料齐全后您无需再次往返我公司营业厅,请致电我公司工作人员,我们将提供上门服务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为了方便您的办理,您也可下载“国网国网”APP或登录彩虹营业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微信公众号,在用电申请环节将上述材料拍照上传即可完成线上用电申请。
在受理您用电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工作人员将上门服务并答复供电方案,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我们将当日装表接电。如果您的用电涉及工程施工,根据相关规定,居民客户由供电公司负责电表及以上工程施工,所有表后线都由您自行负责安装。在装表接电前,请您与我们签订供用电合同。
电动汽车充电费由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组成。充电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5年前暂免基本电费,一般为10千伏电压等级供电,具体为平时段价格0.6062元/千瓦时。其他充电设施按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电价0.555元/千瓦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执行峰谷分时政策,具体为低压供电平时段电价0.6226元/千瓦时,10千伏高压供电平时段电价0.6089元/千瓦时。充电服务费:按照省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价格函【2019】197号)》的规定,自2020年1月起,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充电站位置、市场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目前执行的标准是0.30-0.40元/千瓦时。
问:可能有的听众对居民阶梯电价还是不太了解,您可以再介绍一下吗?
答:好的。发改委制定阶梯电价的目的是鼓励大家节约用电。目前我们供电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客户,都执行阶梯电价。年累计用电量在2520度及以下的(每月210度),每度电0.5469元;年累计用电量在2520度以上、但低于4800度(每月400度)的部分,每度电加价5分钱,即每度电0.5969元;年累计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每度电加价3毛钱,即每度电0.8469元。
另外,为了引导居民避开高峰时段、鼓励低谷时段用电,在居民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实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该电价政策由客户自愿选择执行,申请后一年内不应再次调整。
居民分时电价将一天24小时只划分为峰、谷两个时段(不设平时段),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加价3分钱,谷段电价在非采暖期每千瓦时降低1毛7分钱,在采暖期每度降低2毛钱。也就是,峰段基础电价每度0.5769元,非采暖期谷段基础电价每度0.3769元,采暖期谷段基础电价每度0.3469元;在此基础上,二档、三档电价在对应基础电价上加价5分钱和3毛钱。
峰谷时段划分是这样的:在采暖期,即每年11月至3月,峰段是8:00至20:00,谷段是20:00至次日8:00;非采暖期,峰段是8:00至22:00,谷段是22:00至次日8:00。
问:现在全国上下十分重视和谐社会建设,国家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有没有免费电量政策呢?
答: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是有免费电量政策的。依据《关于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509号、《省发改委、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免费电量款发放工作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877号)),对全省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困难职工家庭(包括“一户一表”用户及合表用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采取先收后补的形式,省级电网企业根据省发改委缴纳通知规定金额,按季预交至省财政厅,由各级工会和民政部门,以免费电量款方式随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工会会员服务卡)定期发放,免费电量款随用户退保(困难家庭脱困)而停止。
问:暑假马上来临,安全用电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安全用电应注意的问题。
答:近年来,随着居民家用电器不断增多,安全用电隐患也随之增多。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尤其是暑期孩子们务必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一是在移动家用电器时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防触电;二是不要用湿手、湿抹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更不要在电线上晾晒衣服或者悬挂物体或者将电线挂在铁钉上。三是发现绝缘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关、插座,要及时报告,并请专人检修,切勿乱动。四是对于经常使用的电吹风、电熨斗等,切记不要将电线缠在手上。五是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拔插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六是万一有电器设备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救火,发现有人触电时,要及时报告老师、家长或者其他人员施救,一定不要盲目施救,以免发生危险。
问:樊总,近期,好多小区都在进行电表轮换,那为什么要对电能表进行轮换?
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九条规定:“供电企业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校验、轮换计费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不定期检查”。目前,我市居民用户的智能电能表大部分为2012年至2014年安装使用,该批智能电表轮换周期为8年,所以自2020年开始大批量电能表轮换,目的是为了确保咱们的电能表精准稳定运行,如带来不便,请广大电力客户给予理解和支持。
问:如果有客户家中突然停电,应该如何判断原因,同时该采取哪些措施?请您再给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吧。
答:好的。客户家中如果突然出现停电情况,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因设备故障引起的停电,如果是整栋楼停电,请拨打供电服务电话报修,如果某一客户单独停电,基本为室内故障引起,可以请小区物业协助解决。二是后付费客户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足电费引起的欠费停电。这一类停电我们会提前7天张贴通知或短信通知,缴费后在24小时内恢复送电。三是预付费客户电费余额不足,这种情况我们也会提前人工或短信通知客户。如果余额不足,可以通过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电e宝、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进行充值,系统会自动复电。
问:大家都知道供电公司执行的是山东省发改委的电价政策,电价透明规范。但有市民反映物业公司转供电时进行加价,电费太高,相关部门对此有没有具体规定?如果想单独拉电,怎么办理?
答:通俗一点讲,转供电用户是由物业等单位收取电费、提供用电服务的用户,物业等单位收取的电费包含电量损耗,也可能存在违规“搭车”收费的情况,所以电价比较高。我们称物业等单位为转供电主体户,所服务的对象为非直抄用户。
相关政策规定有:
一是自2019年11月1日起,转供电主体户总表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且非直抄用户安装峰谷分时电表的,转供电主体户要按照我省规定的相应电压等级峰谷分时销售电价标准,向非直抄用户收取电费。
二是转供电主体户对上述峰谷分时电表以外的其他非直抄用户,除损耗费用外,不得随电费加收其他任何费用。规定损耗率最高不得超过12%,即转供电主体户的加价幅度不得超过供电公司结算平均电价的13.64%。
三是转供电户采用“先购电、后用电”电费收取方式的,工商业预购电价不得高于0.9203元/千瓦时。居民电价不得超过0.555元/千瓦时,农业生产电价不得超过0.74元/千瓦时。
四是非直抄用户预购电费与实际发生电费差额部分,应定期多退少补,退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五是转供电主体户要定期公示电价标准,确保电价公开、透明。对不执行电价公示制度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为避免转供电主体与供电公司交叉供电带来的安全、管理上的隐患,供电公司只受理整体改造移交申请,移交的条件为:
一是对具备条件的转供电主体户,供配电设施产权所有人秉承自愿移交的原则,向供电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二是供电公司现场勘查,根据《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92-20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 5061—2016) 、《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技术规范DB37、T2216-2012》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提出客户受电侧供配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建议,在技术、管理等各方面达成一致后,由客户方出资改造,经验收符合标准后,双方签订移交协议,进行整体移交,实施“一户一表”管理。
问:有听众朋友反映,家中用电量有时会突然高于平时很多,请问是不是表不准?如果客户怀疑是表不准该怎么办?
答: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听众朋友们家中的电器增加了很多,由于季节的不同和一些特殊情况都可能造成用电量出现较大波动。比如夏季使用空调、冬季使用电暖器等;还有就是寒暑假期间,部分客户的子女在家里使用电脑的时间较多,造成用电量增大,而这些往往很容易被忽略掉。
如果客户认为计费电能表不准,可以向我们提出校验申请,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并将校验结果通知客户。如果电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我们将按规定退补电费。客户在申请验表期间,电费仍然要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退补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