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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威海海高园(石岛管理区)
    •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RCDR-2021-0560001
    • 成文日期:2021-07-06
    • 公开发布日期:2021-07-08
    • 发文字号:威海高园(石)管发〔2021〕4 号
    • 所属单位:威海(荣成)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 开始实施的时间:2021-07-08
    • 文件失效的时间:2023-07-07
    • 文件废止的时间:
    • 文件状态:

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奖励办法(试行)

威海高园(石)管发〔2021〕4号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精品旅游发展步伐,做大做强石岛旅游产业,把旅游业培育成重要的经济发展引擎,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旅游发展的意见》《威海市旅游招徕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立足我区旅游基础和资源,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旅游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将旅游产业培育成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重要增长点,助推我区全域旅游、精品旅游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目标

立足我区打造“滨海休闲观光带”战略发展目标,做大做强我区旅游产业,对打造旅游项目、积极组织外地游客组团旅游、组织各类旅游宣传活动的单位和旅行社,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吸引游客的数量和宣传效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相应资金支持,通过多种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吸引更多游客游览石岛。力争“十四五”期间,年接待游客达390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30亿元,将石岛打造成为省内知名旅游目的地。

三、奖励项目和标准

(一)旅游项目建设。鼓励区域内各街道、村居、辖属企业将旅游项目建设列入发展规划,积极利用自身各类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在政策争取、创建指导、业务帮扶、资金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服务。对新取得国家5A级景区资质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取得国家4A级景区资质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取得国家3A级景区资质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列入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大团队旅游。鼓励各旅行社组织大型旅游团队到石岛各景区景点旅游,对200人—300人的旅游团队,每批次按照1000元奖励旅行社,300人以上的旅游团队,每批次按照2000元奖励旅行社。

(三)淡季旅游(每年11月至来年3月底)。对旅游淡季带团到石岛各景区景点旅游并在石岛区域宾馆酒店居住至少一晚的旅行社进行奖励,对组织超过100人(含100人)来石岛旅游的团队,按照10元/人标准进行奖励;超过200人以上的按照15元/人标准进行奖励。

(四)工业旅游。鼓励旅行社将工业旅游纳入团队游日程,对参观石岛区域任一景区景点并参观至少一处工业旅游的团队,全年按照2万人次以上15万元,2万—1万人次8万元,1万—5千人次6万元,5千—2千人次2万元,2千—1千人次1万元的标准,年终对旅行社进行奖励。

(五)研学旅游。鼓励各街道、村居、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发展研学旅游,在课程设计、路线开发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鼓励各旅行社组织外地研学团队在石岛区域内开展研学旅游,对两天一晚研学团队,按照不超过10元/人进行奖励;对三天两晚以上的研学团队,按照不超过15元/人进行奖励。

(六)其他旅游奖励。①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在石岛区域内组织举办特色节庆活动吸引游客量大、影响力较好的景区景点或旅行社,视吸引游客数量、取得效益、宣传效果等情况给予1-3万元奖励。②影视拍摄。引进外地影视公司在我区进行注册,并在我区各旅游景区景点、美丽乡村等处拍摄影视作品并公映,对宣传我区旅游风光及旅游资源形成一定影响力的,视情况对引进方给予1-3万元奖励。③赴外地开展旅游促销活动。旅游企业赴外地组织开展推介会等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的,视推介成果落地情况给予1-3万元奖励。

四、申报事项

(一)景区景点,指有门票收入的景区景点。

(二)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多个奖励项目申报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不重复奖励。

(三)旅行社须在团队抵达石岛之日前3日向石岛游客服务中心(电话:7337679)申报备案,事后申报无效。旅行社须于团队离开石岛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报至石岛游客服务中心,事后申报无效。

(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景区(景点)接待旅游团队登记表及门票存根,在石岛住宿的要提供酒店(宾馆)接待旅游团队登记表及住宿证明等材料。

(五)其他旅游奖励事项要在活动开展之前知会区文化和旅游局,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做好人员统计、照片及视频资料留存。

五、其他事项

(一)旅游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经查证核实后收回奖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奖励办法由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及组织实施。

(三)本奖励办法自2021年7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7日。


                                      威海(荣成)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

                                            荣成市石岛管理区管委会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