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张主任,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怎样才能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呢?特别是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咱们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都做了哪些工作,让菜篮子装满高质量肉蛋奶?答:为了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的肉、蛋、奶,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不断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访谈时间:2021年7月20日
主题嘉宾:副主任 张建筑
问:张主任,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怎样才能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呢?特别是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咱们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都做了哪些工作,让菜篮子装满高质量肉蛋奶?
答:为了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的肉、蛋、奶,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不断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在全市22个镇街、设立75个畜牧兽医联系点,887个村居选聘691名村级协管员,建立镇街畜牧兽医站、畜牧兽医联系点、村级协管员三位一体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畜牧兽医站+联系点+协管员”模式,通过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由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作为畜牧兽医联系点负责人,管理联系点范围内的村级协管员。根据《荣成市重点风险领域责任清单》将全市活禽屠宰点、重点养殖场、饲料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和生鲜乳收购站、奶畜散养户等500余家涉牧单位纳入网格化管理,全面改进和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采用网格化管理和责任帮包到人的方式,依托村级服务联系点,村级协管员的配置,构建网格化管理机制。根据畜禽养殖实际情况,按照“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将协管员补助资金安排与工作考核结果直接挂钩,确保工作层层有人管,环环有人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包到屠宰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通过定点指导、分工到人的工作方法提升畜牧从业者管理水平。
问:张主任,咱们中心为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采取这么多切实有效的好举措,作为普通老百姓可能更关心自己如何吃的放心、吃的安心?这可能是更多市民朋友最关心的事情。在平时生活中,老百姓如何选购放心的猪肉?
答:购买猪肉时,一是应选择证照齐全且具备冰箱、冰柜等制冷设备的商超、肉品专卖店等正规场所。二是来源必须明确,无论本市或外调的生猪产品必须来自正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三是要注意查看“两证两章”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两证两章”齐全,说明猪肉来自合法屠宰企业,经过专业人员的检疫检验,是放心的猪肉。
问:张主任,逛超市的时候都会看到各种牛奶,作为老百姓如何选购放心牛奶?
答:首先建议大家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产品质量合格的乳制品。再者就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喜好,可多方面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乳制品。也有消费者认为:直接挤下来的原奶最新鲜、营养,由于未经过均质工艺处理,生鲜乳的乳脂肪球较大,煮沸后会发生聚集上浮,从而带来“黏稠”、“风味浓郁”的感官印象。其实直接饮用这种未经灭菌消毒的生鲜乳有感染病菌的风险,最为常见的致病菌是大肠杆菌、金葡萄球菌等。那有听众说,我用奶锅加热一下不就可以灭杀这些致病菌吗?是的,但在把奶煮沸消毒的过程中不仅致病菌被灭杀掉,奶中的活性营养物质也会被杀死一部分,饮用后能吸收的营养成分就会大大减少。
目前市面上的液态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超高温灭菌奶,一种是巴氏奶。超高温灭菌奶通常是在135℃以上保持数秒达到灭菌效果,巴氏奶是75-85℃下加热10-15秒杀死生鲜乳中所有致病微生物,能极大限度保留生鲜乳天然、原始的营养成分,奶中的乳铁蛋白和活性钙成分高于超高温消毒的常温奶,更利于人体吸收。建议广大听众即饮时选择巴氏奶。
问:张主任,感谢您给大家细致讲解如何选择放心肉和放心奶。与此同时,伴随老百姓一日三餐的还有鸡蛋,作为老百姓如何选购放心鸡蛋?
答:鸡蛋在我们的饮食消费中占有重要位置,其质量安全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了强化市场上流通鸡蛋的可追溯性,我市从去年开始就推行了鲜鸡蛋合格证制度,要求蛋鸡规模以上养殖场在销售鸡蛋时出具鲜鸡蛋合格证,并且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兽药,遵守休药期规定,对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全市大中型商超、实施统一采购的连锁超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在采购鸡蛋时都需索取留存合格证,以达到市场倒逼和过程追溯的目的。
我们中心每年会对全市的蛋鸡养殖场开展质量安全监测,监测批次均在二百个以上,近几年的合格率都达99.6%以上,而规模以上养殖场抽检的鸡蛋近年来检测合格率均为100%,所以消费者可以放心选购附带鲜鸡蛋合格证的鸡蛋。
问:张主任,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咱们老百姓生活水平日新月异,都能吃上放心肉蛋奶,既然老百姓日子过好了,生活环境自然也不能落后,咱们中心结合荣成“自由呼吸·自在荣成”的城市名片,在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答:为深入推进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根据省、威海市的要求,2018年2月,荣成市政府制定了《荣成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畜牧业生产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目前,我市在养殖废弃物处理上,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初级处理还田。2011年我市启动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了2000多家养殖场(户)的污染治理,通过“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建设配套三格式化粪池”等污染治理设施,对养殖过程产生的粪污进行初级处理,其中粪便经简单的自然堆积发酵后还田,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二是生产加工农家肥。部分规模养殖场建设肥料生产车间,购置农家肥生产设备,利用自身养殖场产生的粪便,生产生物农家肥。目前,我市博海禽业、桃园种禽、淼海实业等养殖企业已开展生产。三是建设大型沼气工程。以大型养殖场粪污为原料,采用厌氧发酵池等技术,对粪污处理后生产沼气,沼渣、沼液还田利用,实现养殖场农家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目前,在恒大大疃奶牛场、埠柳华育养殖公司、威海纯家牧业等养殖企业完成大型沼气建设并投入使用。四是奶牛发酵床养殖技术。将干湿分离的牛粪喷洒发酵菌种,再混合垫料,铺到奶牛圈舍形成发酵床。发酵床可以循环使用,一是利用微生物发酵分解粪尿,变为优质的有机肥,消除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二是提高了奶牛的福利待遇,富含有益菌的圈舍能极大减少了奶牛疾病(蹄病、乳房炎、繁殖疾病等)的发生,降低淘汰率,还能提高牛奶品质。
问:张主任,在整治畜禽污染、提升人居环境方面,咱们畜牧中心接下来有哪些举措?
答:下一步,我们将对畜禽养殖污染存在的问题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建立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一是制定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以规模养殖场为基础、养殖专业户及散养户为重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确保养殖场(户)全部配套建设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夏季专项整治行动,减少养殖污染隐患。二是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将畜禽养殖场(户)污染巡查工作落实到镇街包村干部、分管片长、基层畜牧兽医站负责人,加强日常污染监管和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养畜禽养殖场(户)配套建设粪污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转。三是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按照2018年《荣成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要求,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模式,发展生态绿色畜牧业。四是严格新建养殖场建设管理。配合镇街严格按照《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养殖场建设选址进行审核备案,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基础上,必须要流转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农业用地进行消纳。对涉及的养殖场选址地点周边1000米、河道两侧1000米以内等区域的村(居)委,必须将建设选址工作作为“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表决,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后,对土地使用、建设规模等情况进行公示;对未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的,镇街不予备案,不允许建设。
问:张主任,荣成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对于广大养殖从业者来说,面临着一场大考。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老百姓应该如何发展畜牧养殖,才能既不污染环境,又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答:发展绿色生态畜牧业,就要按照畜牧业发展与污染治理并重、畜禽养殖生产与环境保护兼顾的原则,严格畜禽养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源头监管,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新模式,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健全完善高效运转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促进畜牧业生产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在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上,按照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的要求,结合《威海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根据养殖规模因地制宜、分类进行整治。
(1)规模养殖场:全面推行“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即12321)的粪污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雨污分流:改造排水系统,实行雨水、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要采取加盖防护板等措施,彻底避免雨污合流,实现废水减量化;干粪堆积场:根据养殖规模、生产条件和对干粪的利用方式,建造相配套容积的“防雨、防渗、防溢流”的堆粪场所;粪污收集池:必须配套建设足够容积的粪污收集池,池体要建有可移动的盖板(膜),周边要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语。
(2)养殖专业户:参考规模养殖场的配建标准建设粪污治理设施,至少达到“三防两配套”标准。
(3)散养户:要在符合村规民约规定的范围内,建设相应的圈(笼)养设施并实施封闭式管理;要采取“防渗、防雨、防溢流”等措施,不得向公共区域(管网)内排放畜禽养殖粪污;粪污要及时收集、及时清运,不得在养殖区域内外以及村周边200 米的范围内堆放。
畜禽养殖场(户)必须要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土地(包括自有、流转或与农户签订粪污消纳协议)消纳畜禽养殖粪污,其中签订协议消纳土地的畜禽养殖场(户)要建立粪污消纳工作台账,做好消纳记录。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新模式,鼓励养殖场开展沼气建设、农家肥生产加工等;同时,结合观光采摘、休闲旅游等活动,引导农业种植大户、休闲农业园区等与周边养殖场展开合作,扩大粪污消纳渠道。
问:张主任,从事动物养殖难免会出现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能简单介绍下咱们是如何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答:为防止重大动物疫病通过病死畜禽传播,养殖场(户)与兽医部门、无害化处理厂签订三方处理协议。养殖户及规模场出现畜禽死亡,立即上报当地兽医部门,由兽医站汇总后,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联系专门的无害化处理公司上门进行收集统一处理。整个过程一般于48小时内完成,收集过程有官方兽医到达现场进行督导核实。
问:张主任,有人想从事生猪贩运工作,请问国家对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有什么要求,您能给大家介绍一下吗?
答:好的,农业农村部第79号公告要求,首先车辆要做好防渗漏处理,其次要安装车辆定位设备。车辆所有人或承运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牧运通”之“车辆管理”模块中完成车辆备案信息录入,将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备案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拍照上传,而核实最大运载量大于4.5吨的生猪运输车辆还需填写备案申请人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并拍照上传。对于符合备案条件的生猪运输车辆,经畜牧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
国家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系统现已上线运行,将与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平台对接,生猪运输车车辆所有人或承运人在2020年6月底前在国家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否则将无法开具动物检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