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孙经理,今年以来我市降雨量显著增加,听闻临时水价已取消,并开始实施新的用水政策。那么目前我市用水价格是如何规定的,与原来比较有哪些变化?答:为引导社会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
访谈时间:2021年6月24日
主题嘉宾:经理 孙志强
问:孙经理,今年以来我市降雨量显著增加,听闻临时水价已取消,并开始实施新的用水政策。那么目前我市用水价格是如何规定的,与原来比较有哪些变化?
答:为引导社会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2021年3月18日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水利局联合下发了《荣发改价格【2021】4号》,文件规定:
(1)对我市实现“一户一表”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制度,按居民用户年度用水量分三个阶梯。第一阶梯为户年用水量144立方米(含)以内,综合水价由每立方米2.8元(基本水价1.75元,水资源费0.35元,污水处理费0.7元)调整为3.5元,其中自来水价格2.55元(含税中包含水资源税0.4元,下同),污水处理费0.95元;第二阶梯为户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每立方米为4.55元,其中自来水价格3.6元,污水处理费0.95元;第三阶梯为户年用水量超过204立方米,综合水价每立方米为7.8元,其中自来水价格6.85元,污水处理费0.95元。居民阶梯水价以年度为执行周期,用水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户籍人口超过4人(不含)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户年用水量基数相应增加36立方米。
(2)对尚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综合水价即每立方米3.5元。
(3)对低保户或特困户均按第一阶梯水价执行。对部队、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和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综合水价在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2元,即每立方米3.7元,其中自来水价格2.75元,污水处理费0.95元。
2.非居民用水
非居民用水综合水价由当前每立方米8元调整为4.7元,其中自来水价格3.3元,污水处理费1.4元。
3.特种行业用水
特种行业用水综合水价由当前每立方米15元调整为10.5元,其中自来水价格9.1元,污水处理费1.4元。
根据荣水利【2020】第45号文件规定,城区居民生活用水计划指标为8方,计划内用水每方2.8元,超计划用水每方8元。
问:孙经理,伴随着棚户区改造及新开发小区的建成,会增加大量用水户,我们能否做到准确查抄、计收水费?如果用户对自家用水量产生异议,该如何处理呢?
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用户对抄表数据准确度的要求不断提高,市水务集团紧扣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创新了工作方式。一是,在部分小区启用智能远传水表,实时的将用户用水量记录并上传保存;二是,我们引进了智能拍照抄表系统,拍照后抄表数据自动上传,同时保存图像资料。
智能抄表系统的应用,提高了抄表准确度,方便用户查看用水信息,确保用户明明白白用水。如果用户对用水量存在异议,可以拨打我们的服务电话,查询水表读数和抄表图片,自行对比水量,仍有疑虑的可以联系我们辖区抄表员一起进行现场查看。
在此也建议,如家中长期无人居住可办理自来水报停手续,将有效杜绝因家中用水设施问题,导致不必要的损失产生。(报停及开启业务免费办理)。
问:孙经理,很多朋友关心,我们荣成的自来水水质怎么样,是否能够达标?这确实是关系到大家身体健康的大事,那么在这方面我们日常都做了哪些工作?
答:水质达标是实现安全供水的关键。任何一处水源、水厂建成后,市环保局、检验检测中心、水质检测中心等检测部门都要对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多次进行化验、检测、分析,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方才向市区输送。在制水管理方面我们主要是严格做好了沉淀、过滤、消毒、检测等水处理的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程,把好每道关口。
为严格抓好水质监测管理,荣成水务建立了“水厂每日检测、中心每周抽检、水源地每周巡查”的水质保障机制。各水厂严格执行管理规范,严把供水安全和水质关口,从水源保护、工艺流程、水质检测及管网运行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完善了在线检测和跟踪检测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各水源地的水质控制机制,加大了巡检和检测力度,对出厂水浊度、PH值、余氯实施在线监测,对重点水质指标如浊度、余氯等实施严格监控。目前,已将原每周对水厂进行1次常规分析升级为每周2次,同时每月对水厂进行1次86项指标检测(国家规定标准为42项);106项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每年对外送检2次,根据检测结果来控制各工艺流程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保持98%以上,优于国家95%的行业标准,请大家放心饮用。
问:孙经理,根据您的描述,咱们荣成自来水的水质应该完全没有问题。但曾有个别听众反映发现自来水存在几种现象:一是,水中有消毒剂的味道;二是,自来水烧开后产生白色浑浊物;三是,净水器商家做实验时,在没有添加任何药剂的情况下,自来水变得异常浑浊,请问这些情况是正常的吗?会不会对人体有害?
答:第一,为确保城市供水管网水质稳定达标,国家标准要求自来水中必须保证一定的含氯量,要求出厂水余氯量大于0.3mg/L,小于等于4 mg/L。根据荣成市城区供水管网的水质情况,为确保市政管网水质安全,随着季节变换,出厂水余氯通常控制在0.3-0.8 mg/L之间,自来水中略带氯味属于正常现象,在国标允许范围内可直接使用不会影响健康,请市民朋友放心。
第二,用户烧开水后,出现白色沉淀、浑浊、白色漂浮物、结垢等现象。其原因是,天然水中有一定的硬度存在,产生沉淀或结垢是正常现象,水中的矿物质是人体必需的,硬度是矿物质的一种,纯净水是不结垢的,但没有矿物质。产生的沉淀对健康不会造成影响,适量饮用富含钙离子与镁离子的水是有益健康的。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发达国家也没有推荐硬度的健康基准指导值,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硬度的限值是从节能的角度提出的,硬度高会引起人体结石的说法是没有科学根据的。
第三,有人为宣传净水器(纯净水),用电解棒分别插入自来水和纯净水中,插上电源后,自来水中呈现出明显的黑色或暗绿色并冒出大量的气体,而纯净水中无变化,或仅仅出现淡淡的黄色。其原因是,自来水中存在大量的矿物质,导电作用强;而纯净水中无或很少矿物质,导电性弱。所以表面上看生成的颜色深浅有很大的差别。这种现象只能表明水质含矿物质多少的差别,不能表明水质的差别,这是欺骗消费者的一种手段。
问:孙经理,供水安全关乎千家万户,请您介绍一下我们公司在保障安全供水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答: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安全的饮用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为提高水处理能力,我们大力实施了水处理工艺升级改造。对一水厂平流沉淀池保温房进行更换;对二水厂敞开式无阀滤池增设遮阳棚。同时在常规的水处理前端,增加了高锰酸钾投加和活性炭吸附等预处理环节,将有效降低高温天气水中藻类的繁殖。
为确保供水管理和水质安全,我们投资引进了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整合原有的远程压力监控系统、水位数据收集系统和水质在线检测传输系统,增加了GIS地理信息系统,公司可以随时监控管网压力、水量、水质变化等情况,及时分析比对。同时每周化验人员都会对市区10处管网末梢取样化验,为安全供水提供了数据保障。
我们梳理了各水厂、泵站等供水关键部位的60余处视频监控点,实行集团公司调度中心、分公司水厂两级昼夜值班监视,对进入水厂人员实行了严格的登记制度,全天24小时值班巡视,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确保供水安全。
问:孙经理,从您以上介绍的情况来看,目前我们的水处理能力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为什么前段时间有部分市民反映家中用水压力不稳定?
答:随着城市发展,青山路沿线用水户大量增加,原有供水管道已无法满足用水需求。前段时间通过供水热线及社区走访调查,发现地理位置较高的东上雅郡、清华园等小区在早、晚用水高峰时段水压偏低。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工作人员利用深夜用水低峰期间通过截阀,逐段冲洗后启用一条DN300新的供水管道,并网输水后,这一问题得到根本解决。随着该条管道的通水,青山路沿线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压力将得到极大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城区供水保障能力。事后,客服人员联合社区对各网格居民进行回访,也全部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问:停水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广大听众普遍关注的。那么我们自来水公司都是通过哪些渠道让市民得到停水信息的?为什么有时停水,居民接不到通知?
答:在遇到检修供水设施、水厂停电、供水主管道改造等有计划停水的情况下,我们都会提前通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对停水信息进行公布;二是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向用户发出通知;三是对小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进行电话通知;四是在相关小区张贴停水通知单。对于管道爆裂、设备突发故障等引起的突发性停水,也会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水,做到“小修不过24小时,大修不过48小时”。
居民家中停水却没有接到停水通知可能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部分没有移交、接收的小区,管理单位或个人维修供水设施,私自停水,造成居民家无水;二是居民在自来水公司预留的个人信息不准确,比如手机号码错误等情况,都会造成不能收到停水信息。为了更好的服务用户,在此,我们也建议市民朋友,在更换联系方式时应当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方便大家可以更便捷的获取服务信息。
问:孙经理,作为一名自来水的用户,如果出现用水方面的问题,应该拨打咱们公司的哪部电话,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呢?
答:为了做好对用户的服务工作,我们设立了7551244热线服务电话,由专职客服人员负责每天24小时为用户提供服务,接受用户的咨询,处理用户的用水问题。同时,我们的热线电话还与民生110实现了报警联动,只要用户有需求,我们都会在第一时间前往,为用户排忧解难。即使不属于我们的工作范畴,我们的客服人员也会耐心地和用户做好解释,告知如何解决。
供水企业是面向群众最直接的服务窗口,我们在加强企业管理的同时,大力开展了职业道德建设,并把“服务是否到位,用户是否满意”作为评判工作先进与否的标准,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们对我们城市供水工作进行监督。
问:孙经理,随着城市发展,用水户的不断增加,咱们在提高便捷缴费上有什么举措?城区自来水的交费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本着方便用户的原则,我们实行现场缴费、预存水费、网上缴费等多种途径缴纳水费。
我们分别在西城区、行政审批局、水务大楼等多各区域设置收费站,市民朋友可自行选择更为便捷的网点交费。其中原西城区营业厅因不方便用户停车、缴费,于今年1月30日迁至文化东路39号(振华商厦正南)。新营业厅内服务引导、业务受理、水费收缴、水价公示、用户休息等功能齐全,除了硬件上的完善,升级后的营业厅更是在服务上进行了提升,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业务办理。
目前我们也已经开通了微信公众号、智慧荣成app(支付宝)等线上缴费方式,用户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即可办理缴费业务。
目前我们的水费缴纳周期由原来的15日延长至30日,即在当月22日至次月21日均可以进行交费,为市民朋友预留了充足的交费期,建议市民朋友避开高峰期,错峰交费。
问:孙经理,有群众反映,咱们业务大厅要求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才能进入,市区很多公共场所已经彻底开放,认为咱们小题大做了,请问我们的营业厅是否可以取消这些要求,方便居民业务办理?
答: 随着疫情的缓解,很多市民放松了警惕,但作为公共服务行业,必须为用户身体健康负责,我们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位。
根据防疫防控工作需要,我们为营业厅全面配置了医用口罩、洗手液、消毒液、体温计等防疫用品;在营业厅门口设置了体温测量和访客登记区,工作人员在用户入厅前进行测温登记,并查验通行绿码;为防止人群密集引发的交叉感染,每次只允许五名用户进厅办理业务。对未佩戴口罩或年龄较大无法出示通行码的用户,收费员会出厅协助办理业务。
营业厅每日进行两次消毒,营收人员均佩戴口罩为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可放心前往。为了大家的健康,疫情未解除前,也请各位用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遵从服务人员的引导,有序入场和出场。
问:孙经理,我们大家都知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在咱们荣成落地生根,在咱们自来水方面,是否出台了等级信用的相关条款?
答:根据我市公共服务领域使用信用评价的要求,结合实际,我们制定了守信行为奖励方案,对我市信用等级为AAA级的一户一表用户,全年减免30方水费。这部分水费以年终统一减免的方式退还给用户。
信用等级统计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为符合要求的用户办理退费的时间截止到次年1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问:孙经理,很多用户对用水设施的产权界定不了解,将住宅楼内部自来水共用管道当成主管道,认为只要是共用管道出现故障,自来水公司就有义务无偿维修,那么,又应该如何区分自来水管道的产权归属呢?
答:商品房建成后,开发商与供水企业签订了供水合同,要求将自来水送至商品楼总水表,那么,从自来水主管道至商品楼总水表之间的设施产权属于自来水公司,日常管理、维护、维修由自来水公司负担。从商品楼总表至业主家中管道是开发商安装施工的,产权属于该楼业主所有,管理、维护、维修应由产权所有者负担。也就是说商品楼内的供水管道出现故障,不属于自来水公司管理范畴,我们可以提供技术指导或协助,没有义务进行无偿维修。
问:孙经理,现行我市对盗用和转供城镇供水的是怎么处理的?我市在打击违章用水行为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根据《荣成市城镇供水管理办法》二十一条规定:“禁止盗用或转供城镇供水。对盗用和擅自转供城镇供水的,由城镇供水企业按取水管径最大流量计收水费。用户采取不正当手段使水表停滞、失灵、逆行,按盗水处理。”
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对违章用水行为保持重拳查处,并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加大对盗水户的查处力度。为进一步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每年都开展查处“盗水”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分区分片拉网排查,重点对用户的用水性质、类别、水表口径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等情况进行逐户摸底,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用水市场。二是展开常规性的巡查。我们的工作人员每天沿供水管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随时处理。三是加大水表检修力度。每月在抄表的过程中,我们对发现的坏损、读数不准、不灵敏的问题水表及时进行拆换、校验,并根据国家《计量法》的要求,对用户水表定期检修,以确保水表计量的准确性。
问:目前,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很多单位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改变原有的供水管线,如果需要改变,建设单位应该怎么做呢?
答:根据《荣成市城镇供水管理办法》规定:用户投资新建或改建区内供水设施的,应向市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资料,经审查同意后,由城镇供水企业组织实施。我国《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涉及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市自来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问:孙经理,在小区移交过程中,有听众朋友反映,从自己家水表上接了根水管到车库,水务集团要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想问下这个收费有什么依据吗?
答:荣成市水务集团接水收费都是根据荣成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的。原开发商通水时没有提交车库及地下室的用水申请,也没有按规定缴纳车库及地下室的用水配套费用。因此私自为车库及地下室接通自来水属违规行为,必须进行整改。
问:孙经理,请您介绍一下市政府对收取城市供水设施建设费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荣财字【2021】7号》文规定:对需接入供水管网的建设项目收取供水设施建设费。其中:新建住宅楼、办公楼、商业经营用房等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的标准收取;新建厂房、仓库及其它生产性附属设施等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收取,但收费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于已建、新建小区需要二次供水增压的,二次增压设施可由开发商自行安装,也可委托供水专营单位安装。完工后如需移交供水专营单位进行运行维护的,由开发商一次性向供水专营单位缴纳10年的运行维护费用(每平方米15.4元)。